樓底下幾位網友提出《The Reader》裡的女人和男孩兩主角,是為了面子,女人是為了怕人知道她是文盲而甘願去坐20年的牢,男孩為了替她守住這個秘密--也是為了她的面子--而不願替她打官司。還有電影裡的一些細節也支持這個觀點。
但我總覺得這理由太牽強,我認為這是導演在布疑陣故意讓人犯暈。
沒錯,她那次接到電車公司通知說因為她工作努力,升職了,不用再賣票了,調她去坐辦公室當文員了,她怕自己的文盲露餡因而選擇匆匆出走。但這相對於她的面子只不過是小事。而後來法庭審訊,那關繫到她一生的命運,她自然要客觀、實際地對待,就是邏輯地對待。因為要僅僅因為面子,她一俟宣判結束就可以自殺,何必要等到20年以後在監獄裡受那個洋罪?而且在監獄裡經常要寫改造報告(這點當年中外一樣),她的文盲也會很快露餡。所以,從女人的人物邏輯發展的實情來看,是她的認真和誠實使她選擇了20年或者更嚴的刑期。
電影裡寫到,當她接到男孩給她寄來的第一批錄音帶時,她的服刑態度馬上有了大轉變。監獄管理人員後來對男孩說:她一開始表現很不好,心灰意冷不求上進,但是自從收到他的磁帶後整個像變了個人,生活一下子好像有了動力。
而她最後的自殺,也是為了愛。當時和男孩20年後第1次見面男孩要是在分別時就勢抱她一下,說:“我等着你。”什麼的,她就絕對不會自殺。
所以,覺得這個女人對於愛和她看重的人的認真和執着,才是她幾個重大行為的內在原因。至於面子有多大,是有很大因素,從古至今從西到東都有為面子自殺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但這個電影畢竟說的是20世紀後半葉發達國家的事了,感覺這種可能性不大吧。
我這純屬吃烙餅吃多了撐的,抬槓,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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