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的默禱者、伏爾泰和孔子 ── 兼答總不老
【上】
所謂“法律約束大家,道德約束自己。”大體是從社會職能來講的,其實無論法律
或者道德,都是既律己同時又律人的。比如說任何一個人,難道他不需要用法律觀
念來約束自己?而輿論中的道德批評,又何曾不是社會性的道德教育和道德監督呢?
我們討論道德的時候,“語境”依據往往不同,比如西方契約語境中的道德邏輯和
東方人本語境中的道德邏輯就存在很大的差異性。最簡要來講,西方文化中的道德
觀好比是小學生,而東方文化中的道德觀好比是老院士,根本沒有可比性,這一點
啟蒙時代法蘭西思想之父伏爾泰講得最為透徹 ── “孔子是真正的聖人,他道行
高潔,是人類的立法者,絕不會欺騙人類。沒有任何立法者比孔夫子曾對世界宣布
了更有用的真理。”
伏爾泰是百科全書式的偉大思想家,而象盧梭、狄德羅和孟德斯鳩這些影響西方近、
現代文化歷史進程的偉大思想家,雨果都將他們稱之為“光榮的伏爾泰的輔翼者”。
伏爾泰對孔子的評價,是站在整個西方文明史的高度來講的,西方的倫理道德傳統
之所以昏昧不醒、乏善可陳,是因為西方文化不是一種“人本文化”,而伏爾泰站
在西方世俗文化的立場,他只能對孔子頂禮膜拜。
更客觀一點來講,西方文化中的倫理道德,是由宗教倫理和世俗倫理這兩大模塊整
合而成的。單從世俗一端來講西方的倫理道德,必然存在結構性的缺失和邏輯斷裂。
范跑跑現象其實是有象徵意義的,那就是揭示出西方世俗倫理道德觀念的內在矛盾
和深刻悖論,即以個人自由、個體本位作為邏輯出發點的西方世俗倫理道德觀念,
在面對人的良知、面對自己與他人利害關係時所表現出來的困惑和不適。而這一切
都根源於西方世俗倫理道德觀念的本源性起點,並不是建立在人性論之上,但只有
人性論,才是所有人類倫理道德最深刻、最根本的基礎。
西方世俗倫理道德觀念,建立在“自由”理念之上,這有它無法替代的邏輯必然性,
那就是宗教、世俗二元結構的文化語境,因為“自由”是人的解放的第一要義。所
以西方宗教倫理和世俗倫理,各自依對方的存在而獲得全部的合理性,如果單提一
端,破壞二元結構,無論宗教還是世俗都會陷於困境。比如范跑跑自稱信仰西方自
由觀,同時還信仰基督教,似乎西方二元論的心理結構他也具備了,但事實上他還
是沒能、也不可能真正擺脫東方一元論的心理模式和思維方式。比如他所陳述的基
督教理念,僅僅是用來為自己辯護的,基督教講“愛人如己”,而范跑跑卻說“我
只愛自己的生命”,這種矛盾的背後,反映出東方一元文化邏輯對西方二元文化心
理模式的嚴重不適。不要說范跑跑這樣的小人物,縱觀近百來中國上知下愚、聖賢
凡夫,都從未曾有能夠從心理結構到思維方式完全改弦易調之人,因為心理結構和
思維方式的形成,是一種文化的歷史積澱。
西方世俗文化的倫理道德觀,粗看之下是邏輯自恰的。但從遠景上看,或更深入地
看,都能發現各種無法愈越的的困境和問題。比如“法律約束大家,道德約束自己”
就體現了道德與法律之間內在邏輯關係的斷裂。
【下】
在西方文化中,由查斯特西亞女神所代表的中立與公平,是法律的象徵之一。羅馬
神話中,查斯特西亞之神具有謹慎、堅毅和節制等操行。再追溯源流到古希臘的希
彌斯女神,則又以明察秋毫著稱,專司法律和正義。美國華盛頓最高法院正門的台
階左側,就矗立着巨型大理石女性雕塑“正義的默禱者”,她方巾披肩,手托天平,
但雙眼被蒙眼布所遮蒙,這被視作中立與公平的象徵。蒙眼布是西方的一個歷史文
化符碼,本身具有多重的隱寓和象徵意義,而“正義的默禱者”的蒙眼布,我們也
可以理解為表達了一種由法所代表的公平和正義,超乎所有的個體生命存在和利益
關係之上的權威性。法律面前司法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裡法的理念簡潔、
清晰、深刻又富於無可辯駁的邏輯力量。但如果我們切換到東方文化語境中來看,
意義就全然不同了。我們甚至可以搬出老康德來詰問 ── 假如法所代表的公平和
正義超乎一切之上,那麼康德的“神聖道德律”又跑到哪裡去了呢?而且在東方人
看來,蒙上雙眼這樁事體是十分不妥的。柏拉圖認為當一個人的眼睛模糊了,他的
心靈才開始尖銳起來。但中國人卻認為,心明而眼亮。其實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
是更深的文化遠景。
東方的人本文化認為,是人的理性的觀察和思考,才使人類意識到自身與生俱來的
“天良”的存在。理性使人的天良變成為“良知”,而良知的自覺和理性外推,就
形成了人類“道德”。而人類道德規範化的方面就成之為“禮”,人類道德強制化
的方面就成之為“法”。所以從人的天良到道德、到禮、法,是依靠良知和理性的
紐帶一以貫之、一以貫通的,所以一個人只有睜開良知和理性的雙眼,他才可能格
物致知,誠意正心,一步步地完善自己而接近真善美慧的完美境界。換一句話來講,
一個人只有依靠良知和理性,才能走向真正的公平和正義,所以他不能蒙上雙眼。
在東方人本文化中,公平和正義之道,根本上是源自人類內心的良知和理性的覺悟;
而在西方文化中,無論宗教的神的權威或世俗的法的權威,都是外在於人的生命存
在、超越於人的生命意志之上的。在西方陪審團中,也是要求每個人依據事實和法
律來判斷而不是依據人的良知。在西方文化中,道德和法律斷裂成為兩塊,或者更
準確來講,西方文化中的道德和法律存在一種“逆行邏輯”,因為“契約倫理”所
體現和表達的,正是一種“法的精神”。雖然盧梭認為契約起源於人類良知,但人
類良知到底是什麼,西方歷史文化並不能提出基於人性論的深刻、透徹的回答。
回過頭來我們再看伏爾泰,就比較容易理解了。伏爾泰被稱之為西方的孔子,伏爾
泰家中掛有孔子像並且每天禮拜。但伏爾泰讚嘆孔子,僅僅是因為孔夫子的偉大人
格和那些睿智的人生哲理、道德教訓嗎?如果真以為如此,我們就小看了伏爾泰了。
伏爾泰讚嘆孔子,是希聖希賢對希聖希賢的讚嘆,伏爾泰讚嘆孔子,是因為這位東
方人本文化中的聖人,能夠為人類的心靈立法 ── “孔子是人類的立法者。。。
沒有任何立法者比孔夫子曾對世界宣布了更有用的真理。” ── 西方文化傳統中,
存在神的律法,也存在契約的律法,但在伏爾泰看來,只有能夠為人類自己的心靈
立法的人,才是最偉大的聖者。
所以從西方文化反思中國傳統,我們就能夠發現,中國傳統、儒家文化所講的人,
才是真正大寫的人。那麼范跑跑呢?他是用自己並不明白的蝌蚪文,把自己寫成了
一個小寫的、WS的、扭扭捏捏的變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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