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自己要不為吃喝犯愁,然後內心確實是喜愛孩子,自己又不能生。有的自己能生還要貪更多的孩子,因為確實太喜歡孩子了,這就需要考慮自己的撫養能力。首先是基本的生活支出,其次是孩子今後的發展。
當然了,談到發展就沒有止境了,這都是錦上添花的事情,大多數時候物質生活好了,人的思想未必就更加有智慧,倒是嬌慣的孩子沒有出息的多。所以,能做多少就做多少,不要為這些物質的財富地位過分操心,孩子今後的物質生活是不是無憂無慮也不是個絕對的標準。總的來講,我覺得“知艱苦”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品格,這樣的層面長大的孩子,生活的視野要開闊很多,生命自然也會豐富許多。
在談談中國人的領養觀。在我們還不是為自己的生存焦慮的時候,確實有很多的好心人,也是喜愛孩子的人,經常會領養那些因為沒有能力撫養而丟棄的孩子,這樣的事情是有耳聞。在經歷了文革和三年自然災害之後,家家戶戶都是一樣的一貧如洗,再說戶口制度和國家的管制,造成了不能隨便領養,必須要考慮很多的將來的因素。長久下來,人們漸漸習慣了這樣的思維方式,現在即便有能力領養了,也不見得能購放得開,總有點沒有着落的顧前顧後的,自己的將來都沒有個定數,怎能為另一個人負責呢?沒有保險的感覺。
其實啊,生命並不在我們的控制之中,我們該怎麼打算還是怎麼打算,但是究竟會怎麼成就就不在我們自己了,成事在天。 所以啊,有心去領養的還是儘早去做,這本身就是一份撿來的福分,也是一份責任,只要自己有能力,有思想準備,就勇敢地去做。孩子長大了之後並不在於DNA的肉體,主要是精神的延續,他們就是我們的精神延續,而不是他生身父母的,是我們人生道路上的最可靠的伴侶和鼓勵。
但也不能為了虛名強求自己去做,一切外在的標準都是不可靠的,只有你自己內心準備好了沒有才是最可靠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