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exwt :回檸檬同學:死刑及其它。 |
| 送交者: alexwt 2010年01月11日16:22:06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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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老夫還沒有開始發表自己的觀點,怎麼檸檬同學就打退堂鼓了? 討論問題,尤其爭辯,還是要靠來回推敲的,而不是循環論證。你說法律的靈魂是正義,正義要靠法律來實施,為了正義,就得有死刑,是典型的來回循環麼,因為你來來回回的說法裡,沒有新的額外的實質。(當然,樓下那位今天的對於UNDO與否的說法,也是循環)。 我們先來說死刑的不能UNDO。你說"活刑"也有不能UNDO的東西,所以死刑之不能UNDO是"可以接受"的;這個說法,可以這麼看: 你我的刑法,在活刑上不能UNDO的程度,是完全一樣的;但是你加上的一個絕對地完全地不能UNDO的死刑,就有了定性的變化。其不可類比,就好比猜拳喝酒,你現在加上了一杯毒酒的選項。你還願意玩,而"我"就不願意了 -- 它們不再是一回事情。 回頭再說死刑的正義。你把正義與否掛靠在具體的量刑上,是這裡爭執的因素之一。這個狠容易反駁,我想你也同意。。。而我昨天問你的關於(死刑是你對於案子覺得有)CLOSURE的說法,你沒有回答。 其實,每次想到類似的問題的時候,我常會想,JUSTICE到底是一個什麼東西?是目的,還是手段,還是兩者兼是。。。再推而廣之,我們這個社會,需要JUSTICE,到底根本的原因/目的是什麼? 是不是,JUSTICE這個東西,本質上,是為了"保護"沒有受到傷害的人(我們自己)的,也就是,是起警示安慰壯膽出氣等等等等作用的,而非給受害者"補償"乃至REVENGE的?。。。比如,我常琢磨,為什麼社會不直接補償被小偷偷走錢的人呢?。。。嘿嘿。。。好象哪個國家的法律都不那麼做吧。。。 可不可以說,我們處罰死刑犯,是為了自己心裡有個CLOSURE:"CASE CLOSED","一了百了","此惡人已經消失","我們大家安全了","看着他死我們很高興","我們不再害怕"(從小到大,在正面的書/電影裡,所有邪惡東西,不管是人還是妖怪,"好"的結局就是那個東西的消亡) 但是的但是,着樣的想法裡,主語都是"我"而非直接的受害者;而又是誰,給了我們這麼"自私"的權利來剝奪他人的生命來讓我們自己FEEL BETTER,相信人心本善的擰檬同學你開導一下"我"? (BTW,殺人就得死的說法,漏洞其實非常多。。。科學技術發展到今天,有太多的事故啊故意啊導致人死亡的案子,以及ABORTION,等等,嘿嘿) 胡亂扯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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