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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dom:三綱不能廢?則法律能不能廢?
送交者: rndom 2010年04月25日01:31:03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復古這種事,從來都是為了現實的需要,比如歐洲的資本主義思想萌芽,打着文藝復興的旗號,清末的君主立憲,先考出《孔子改制考》。明明是經濟的發展與舊有社會關係脫節了,需要尋找新的社會秩序的思想基礎,但因為新鮮事物的直接提出沒有根基,於是要往年代久遠一點的歷史裡找一個偽根基。為什麼要年代久遠一些呢?因為當時人的一些隻言片語,述而不作,模糊不清,正好用來往現在需要的方向解釋。

借古創新,借殼上市。這種把戲大家都見得多了。現如今所謂新儒家,骨子裡打着復古的旗號,實則為鞏固中國當前的和諧社會尋找思想基礎,何以真有什麼“文化保守主義”?要保守幹嘛不從三皇五帝那裡開始?那可是歷來一直被嚮往的中國烏托邦。

一般來說這種為了創新的復古,實則應是一種進步,而不能是倒退。儒家的三綱本是與現今的法律思想相違背的。三綱實際上是確立一種服從與被服從的金字塔結構,而每個level上的人在法律面前不是平等的。Low level的人無法用法律約束high level的人,造成了不同等級之間相互溝通的失衡,於是每一次的調整都只能是殘酷的推倒重來。而在現代的法律面前,當權者是要受被民眾監督的,當權者只是代表民眾行駛權力,並沒有要民眾服從的權力。這強調的是一種有契約保護的合作的關係,也是現代社會最基本的人與人的關係法則。真不知道樓下說的三綱不能廢,將法律的基本平等權置於何處?將現代社會最基本的“人人平等”思想置於何處?

在現代社會裡,當權者有義務象民眾說清楚自己當權後將要實行的政治,要用民眾聽得懂的聲音,要連繫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否則任你說的天花亂墜,也沒有人會選你。象樓下拋出一個似是而非的“文化保守主義”,然後說“明白了文化保守主義的偉大尊嚴,很多中國文化傳統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這種天馬行空般地論調,叫我們相信能解決什麼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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