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說贏家:韓寒的危險與轉機 |
| 送交者: 中軍 2012年02月05日15:10:14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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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劇在一夜拉開,韓寒被放在燈光下。電燈、汽燈、油燈、酒精燈還有那元宵各種燈一起爆照,可能使這個年輕偶像破面。牆倒眾人推,取樂、編叭、猜忌、泄娛搭配着各地方言、疙瘩話的小品、相聲、清口秀、單出頭、平彈連唱在一塊質疑,可能會使這個年輕心靈沉落谷底。但是,這些都不是韓寒的危險。 韓寒的危險不是來自外界,既不是麥田方舟子等人的質疑,也不是粉絲們的倒戈,而是他自己的內部,他自己的內心,內心裡對是非曲折的認定,認定什麼是你這個偶像應該追求的東西。說白了,就是當你抨擊傳統教育、調侃權貴名流時的心氣兒還在不在?當你面對質疑、猜忌時,你的不畏時弊的底氣兒還有沒有?在心底里,80、90後的粉絲們求爺爺告奶奶地害怕你倒下去,你畢竟在他們被風吹得不知道腦袋是不是長在自己身上的時候,大膽地給了他們一個現身說法。那你現在想改換門庭,讓你的說法與你的身子分離,跳到那曾被你抨擊調侃的另一邊兒去,這不等於又讓他們回到過去那種“有腦實無腦”的狀態嗎?粉絲的倒戈,其實是既憤恨,又捨不得你。網友們鼓勵韓寒說,“除了你自己,沒有人能把你打倒!”這話既是鼓勵、也是告誡你勝敗在你自己手中。但是這得有個前提,你得真懂得這個“你自己”。別莎士比亞都喊了好幾百年啦,你這小後生還不當一回事兒,那老文豪、你的老前輩能放過你嗎!否則,公眾就會造出一個“嚴寒”、“冬寒”來取代你。 從鬧劇開幕到現在,韓寒做給公眾的不是回罵砸錢,就是哀嘆退筆,或是走司法打官司。過去,你韓寒在場外、台下,“想咋整就咋整”是你往前擠、上台的魅力;但當下你是場子中、台上的偶像了,任性就成了你的危險之禍了。這個最基本的境況變化在你心裡沒點兒譜,還老是痛恨方舟子李舟子的,埋怨粉絲們不幫你說話,那即是粉絲們不放棄你,也還是有人上來把你頂掉的。 轉危為安的可行做法就是不要再裝屁了,自己就要對自己說明白:一方面就是一個學沒上好、不及格、沒念大學的人,另一方面憋在車裡寫了點兒感受,一不小心又成了偶像,沒什麼天才神明的。把那個所謂的“窺人之杯”摔碎了,把被吊起來了的那個身段放下來,把握住自己作為“公眾人”的你與追捧者、質疑者的關係,表現出你當年被追捧的那種正氣兒來。 你的心如果真的放下來了,那你可能就會這樣來想你在劇中的角色了: 首先,停止司法訴訟是贏的起點。 去法院打官司,那是“公民”去的地方,是你這個“偶像”說去就去的嗎?哪個名人去了是真的贏了出來的?除非你的對手是什麼哪個主持人“紹剛”之類拿國家說事兒的傻冒,要是那樣,你就硬磕下去,就是輸了,至少也能輸出個諾貝爾獎來啊。否則的話,你傻呀,就連做生意、為了錢財利益的懂行的商人,也是走投無路,最後不得已才去法院的啦。 我剛開始工作的是一家不到200人的美國傳統家族公司。我負責的第一筆生意是買國內產品過來。當合同剛簽完,紙上的熱氣還未散去,中方廠長助理把我拉到一邊兒,小聲地問我,“你們老闆是不是懷疑我們的實力,不重視啊?”“怎麼講?”“這紙上寫的都是中文,他一個都不認得,你那麼一說,他說簽就簽了?”我怔了一下,想想,還真沒有合適的答案。 這合同是在國內打印好拿來協商的,本來是等我們總裁同意,我再放上英文後簽字的。當時我只是給他口譯了一遍,他問了下中方,“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中方說沒有,他就簽了。當時我沒啥覺得不妥的,因為合同顯然對中方有利,我們公司要先付1/3的定金。廠長、總裁、我都是第一次做中美兩國的生意,我和中方也是第一次見面,我們都相互不摸底。當時我的原則是,首先要保證我們公司賺到錢,要不白雇我啦,但也不能讓中國廠家吃虧。合同的主要內容事先我和總裁也說過。所以,他答應了中方的條件,我心裡也就沒啥想法了。可經中方一提醒,我倒是有了疑團。 會散啦,人走了,剩下老總和我。“Joe,中國朋友很感謝你,並表示一定會按照合同來做的。”“那也謝謝你的費心。”“中國朋友問了我個問題,我還沒回答,不知怎麼回答好。”“請說,”“那合同上都是中文字兒,沒有英文,你怎麼就簽了呢?要是打起官司來,在法官面前解釋起來可對我們不利呀?”為了引起他的重視,我又往狠了加了一句。老總也怔了一下,然後笑了。”你笑什麼?”他沒有立刻回答我,指了指沙發,我坐下了,他也坐了過來,身子轉向我,象個哥哥給弟弟傳授什麼似的,說了我至今都忘不了的一段話: “軍,你說做生意是做什麼?根據我的經驗,做生意得先做朋友,做生意就是做朋友。不做朋友,生意做不起來,做起來也會麻煩不斷,有了麻煩,雙方都會受損,去到法院,會有賠償,可撕破臉皮,在信譽上哪還有贏家啊?我不是不重視我的簽字,可再好的合同能把你我、中國朋友和我們的信任寫進去嗎?。。。。”下面接着他又講了啥,我的記憶根本沒興趣了。 所以,即使這官司贏了,你能贏回啥?最多也就一點錢吧,你能贏會你的名譽,你在公眾心中的期望嗎?不能。因為法律只能管到人們的外在行為上,只能不讓人們做什麼,無法干涉人的內心,無法指導人們的追求。那些“法律萬能”的想法,既不懂得法與習俗鄉規的關係,也忽視了法與道德、信仰、追求的關係。靠法律這條鞭子,能抽出“穩定”的秩序,可是能抽出“微軟、蘋果”的創造、能抽出領養亞洲孤兒最多捐贈最多的民心嗎?能抽出一個破籃球的NBA都能整成國際的誘惑,一個小漢堡包的麥當勞都能遍布世界的聲望嗎?法律是相對那些利益關係存在的,求助司法不僅表明你無路可走,而且首先把自己的偶像甩進了利益關係中。 更不用說,中國的法官都挺精明的,你告方舟子?說不定你倆合起伙來想“哄抬物價”呢?你說方舟子說你是“人造”的,那你就是人造的啦?那路金波還說你是“龍生的天才”呢,那你就是龍子啦,你咋沒告他呢?這些都是沒準的話,真正有準的是當說你是“人造”時,你的作品是高於你的,那些東西是高水平的。高級的應該賣更高的價呀?這不是抬高這些作品的物價嗎?況且,“鬧劇”又發生在你的“韓三篇”之後不久,你怎麼能排除公眾對我這個法官與外在壓力的聯想啊? 其次,把握住自己的身份是贏的關鍵。 面對質疑,不管他來自何方,誰的指使,什麼級別,有何背景,作為有眾多粉絲的偶像,你都要拿捏住自己,不可以丟進與他們一個層次中,不是清高自己,而是告誡自己不能別人罵街,我也罵街。為什麼不可以這樣呢?不是你沒有這個權利,而是這樣做的話,你自己出了氣,卻犧牲了公眾對你的期望。就是說,你出氣時,只想到了自己的氣兒,沒有在乎公眾怎麼樣,扇光了對公眾的情面。你越是把質疑者們踩得越狠,罵其下三濫,公眾越是失望,甚至有些你的粉絲會傷感後悔,“白白捧了你一會了,原來你就這樣啊,就這點能耐兒呀”!因為你跟那些“下三濫”翻滾在一起時,誰會、誰能辨認出你與他們不同呢? 有一次在紐約中餐館裡遇到國內代表團的官員同服務員吵起來,我看美國佬都伸着脖子直瞅,我忍不住上前對那代表團大聲說,“你們誰是團長?”大家一下子愣了,我根本不想看誰是,“你們作為幹部,代表的是我們中國人的形象,跟一個服務人員吵,不覺得自己丟身份那,你們沒看別人直瞅,傳出去光榮啊?” 這不是我這個人對“有權有勢”的人嫉妒,難為他們怎麼的,而是一個正常公眾對社會追求的必然性。大家想想,一個“偶像”就是去個廁所,我們還得照顧她一下呢;一個“幹部”多得了多少做人的教育、時間、機會呀,怎麼說忘就忘了呢?如果一個“公眾人”可以和“下三濫”對罵,一個“幹部”和服務員對罵,都被罰了5塊錢,這公平嗎?伶仃一看是公平,但認真想來這不公正,因為這裡沒有了公眾的期望,沒有了社會的追求。一個工人可以幹的事兒,教師就不能幹;一個廠長幹的事兒,校長就不能幹。因為你們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如果一個“公眾人”可以和質疑者對罵,一個幹部可以和服務員對罵,那你們這些公眾人、幹部們想過社會良心會好受嗎? 再次,握准公眾的追求是贏的原則。 從公眾的追捧中,你得明白自己的魅力在於“正”而非“公”。回憶自己出山的時候是什麼樣子?自己不是調侃那些“有權有勢”的時弊來匡扶社會之正氣兒,至少是自己認為的是“正”的東西,哪會有這麼多的人追捧嗎?公眾為什麼會對你調侃“有權有勢”感興趣呢?表面上看,好像是80、90這些新生代不服傳統壓抑,但實際上有更深的人性原因。不服,那你就設想一下,你要是對“無權無勢”的群體調侃,就算有讓人捧你,你自己心裡舒服嗎?自己不舒服的事兒,能做仗義嗎?那些弱勢群體真的就沒毛病嗎?不是。看看那些占領華爾街的群體,毛病少嗎?哪個“公眾人”敢調侃他們?不僅不敢,那些明星大腕兒們還得緊着幫着忽悠呢。 為什麼? 因為一條起跑線的平等,是外在的平等,不是內在的平等。說白了,就是表面的平等,不是實際的平等。舉個例子吧,我們這些人和劉翔都站在同一起跑線上,表面上看是平等的。可細想又不平等,我們沒有經過訓練的,更何況天生就沒他腿長啊。雖說1863年美國就解放了黑兄弟,可在整個社會心理上,特別是在南方,他們還是不行的。所以,1866年2月美國通過了對黑人作為自由民的保護法;4月又通過了對自由民的公民權的全面保護法。為了讓這個法案不受最高法院覆審的否定能成為聯邦法律,國會特意對憲法進行了修正。1866年6月19日國會通過了一項專門保障自由民公民權利的憲法修正案,“凡在和眾過生長或歸化而受其管轄之人,皆為合眾國及其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不得制定或實行限制公民的特權或豁免權的任何法律;不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緊接着不到三年,國會又通過了修正案,明確規定了“和眾國公民的選舉權,不得因種族、膚色或以前是奴隸而被和眾國或任何一州加以拒絕或限制。”這就是著名的專門保護黑人權利的第14、15條憲法修正案。如果說美國的“人權法案前10條”是衝着有權力的政府去的,那麼這兩條就是衝着有勢力的白人群體去的。這就是“正當合法程序”的由來和發展,即美國老常說的“Due process”的應用過程。不要聽那些律師的忽悠,這個“Due process”是為了弱勢群體,不是為了眾人之上的偶像。不僅如此,在工業強進過程中,美國面對兩極分化出現了“社會良心”的覺醒。大羅斯福敢拿大資本家們開涮,小羅斯福敢搞社會福利制度,一直到肯尼迪的平權運動,都偏向的是弱勢群體。同樣一個合同標,如果中小企業與大企業開出的條件差不多,政府一定得給中小企業;如果是白人與少數族裔,一定得給少數族裔;甚至有時在總裁男女之間,還要照顧女性的。 什麼叫真正的公平:黑兄弟可以成立沒有白人參加的組織,但白人就不行;女人可以扇男人的耳光,但男人就不行;大眾媒介可以亂戳當權者們,但不能反過來;公眾可以發泄對名流巨星的不滿,拿他們開涮,但不能反過來。占領華爾街那幫兄弟可以胡來,但華爾街的老闆們不能胡來。原因就是不能讓一方過分占據社會權力資源,不僅是在官員與百姓、富人與窮人之間,就是在種族之間,男女之間都是如此。至於在偶像名流與公眾之間就更是如此了。這背後的必然性:社會不是哪一個人、那一伙人的。雖然你成為偶像名流,由你自己的努力,但沒有人捧你、欣賞你、買你的作品,你行嗎?我們把名譽、利益讓給你,那是對你的尊重,但你必須記住,這種尊重是對你能行得“正”、做得對的愛護,嚴格地講,不是對你本身的保護,不要以為這就變成你該有的了,你可以此為恃,逃離公眾的質疑了。 最後,把心放平和,相信你的公眾,你才能超越紅塵的輸贏。 當初你被公眾捧起來時,你不會認為那是瞎起鬨,或者偶然蒙了他們吧。既然如此,那麼當受到質疑時,你迫不及待地又是發泄,又是砸錢,表面上是對那些質疑者,可實際上是把整個公眾都給捎上了,覺得公眾沒有什麼判斷能力,一有人忽悠,公眾就會跟着起鬨。我們口口聲聲、一代又一代地不斷高喊着“相信群眾,相信黨”,可咋一到關鍵時刻,就忘得一乾二淨了呢。 如果你能從心裡相信公眾,相信公眾的判斷力,那你就會不僅鎮定自如,而且會量比海寬,說起話來就不會忙忙叨叨的,還會有點反省,至少應對公眾為自己開始的不當反映有個交代:不是向別人交代,而是向自己能為公眾追捧的那顆心、那種期望有個交代。 在這個交代中,“鬧劇”的界定會使偶像回到了與公眾的正常關係中來:你們可以隨便質疑,我不會把這兒看成司法問題;即便你們的罵聲侵害到了司法,我還是認為這是追捧中的激動和痴迷,因為你們放着冰激凌雪糕不買,花衣服的不穿,用這錢來買我的書,欣賞我、支持我,我怎麼能把你們當成占我的便宜利益我呢?質疑有什麼不好的,你看那喬布斯都被人給踹出去了,真的在利益上虧了,可要是沒有這一踹的話,會有後來的真正的“蘋果4、4s”機嗎?人家老喬後來回憶起這一段還直感謝那。 如果真有了感謝,那就把那2千萬捐出來,當然不是交給什麼“美美”了,哪怕交給那個蘇紫紫也行,不管咋地,人家還自辦過《Who am I》藝術展,知道自己是老幾呢。就沖這一點,請她出山辦個“韓寒寫作法”培訓營的,把“麥田”、“方舟子”聘來,就算弄不出個什麼“六重門”、“新三篇”來,至少公眾不會覺得白跟了捧了你一會呀。 如果上面這些你該做的都做到了,質疑者們還是抓你不放,那麼你便是回頭一劍,公眾們不僅會為你叫好,說不定把凱旋門都給你搭好了。 那種認為一齣劇里只有一個贏家的想法,是“各掃門前雪”的農業經濟的心理,因為這“贏”是以別人的“輸”為前提的。如果具備一種相互作用的思維:沒有好的演員,不會有好的觀眾,但沒有好的觀眾,也不會有好的演員,那麼,韓寒的“贏”不僅是可能的,而且只有韓寒贏了,那些80、90後的公眾才不會傷感,才會高興,才會真贏。韓寒真想擺脫倒下去危險的話,就不僅要用好的言行來回饋公眾,而且要歡迎敢於質疑的公眾。不管是“麥田”還是“稻田”,無論“方舟子”還是“圓舟子”,在你韓寒的真本領下都只能是配角兒。真的把這些整明白了,那在這場鬧劇中,你不僅同公眾一樣是大贏家,而且是真正的大贏家。因為別的“偶像”沒有這樣的質疑台景,沒有這樣的公眾期待,不管他們怎麼折騰,都不會有你這麼顯眼。 沒有殺氣翻騰的烏雲背景襯托,沒有高爾基手撿煤塊時的渴望期待,那海燕不也就是你我常看到的、看得都不願看的一隻普通的小鳥嘛。 以別人的錯來為自己的錯找依據,就是把自己交給了錯誤的別人; 讓自己受錯誤的別人所左右的人,不僅沒有自己的幸福自由,而且得來的快樂也只能是相對的快樂; 只有那些以內在的追求為依據的人,只有那些自己給自己立下規矩並以此來對照反省的人,才有真正的自由可言。 只有這種人,才能夠“除了你自己,沒有人能把你打倒!”否則,那你就一定被忽悠啦;被忽悠起來的人,還用得着別人打嗎? 其實,一個人只有學會了正確對待質疑、否定,那他才長成人了;一個民族只有經受住了批評、攻擊,那他才強大了。但這些一定得有內在的東西支撐着。 我喜歡韓寒的快人快口的頂沖,膠質辛辣的刨析,希望這些能內化到他自己的規矩中。 如果韓寒確是寫出了那些東西,他就一定會跳出那個錯位的。不僅如此,他還會寫出更好的東西來,因為跳出來的韓寒,比其他同時代的作家們更具有獨有的東西了,這些獨有會讓他成為這鬧劇中真正最大的贏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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