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什維克: 讀帖有感 |
| 送交者: 孟什維克 2012年04月12日18:28:25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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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冬帖了一篇政變文,內容還是這些官本位、精英、公民選舉、公開監督、司法過 程。。。這些陳辭濫調,沒用的,道理很簡單,把人類社會的主體是什麼搞顛倒了。 社會的主體是人,人都墮落了,公民選舉、公開監督、司法過程,就變成了惡人刁 民的選舉、惡人刁民的監督、惡人刁民的司法,公權力,也變成了惡人刁民的公權 力。 所以離開人這個主題,選舉、監督、司法這些外在於人性的建制,都是無用的,這 一點,就連半個PG的李登輝,老了老了也不得不承認。把人民、社會、國家的命運 綁在制度(任何制度)上,那是一條死路,人不應該迷信制度,更不應該成為制度 的奴隸,制度本身,並不能保證公平、正義、平等(鎮靜劑:請讀最後一段)。 我們回顧一下近現代中國歷史,滿清專制是制度不好,於是推倒重來,建立民國。 民國官僚資本不好,於是推倒重來,建立共和國。共和國紅朝不好,現在又要推倒 重來,建立什麼呢?把社會、人生、自我的希望和福址建立在理想制度上,是一種 幻想。所以同樣的道理,推倒共和國,建立民主國還是不行,因為“制度救世”的 思維定勢沒有改變,忘記了改造社會的根本,在於改造人。 就算大家革命成功,把民主國蓋起來了,可前面烏有之鄉早就在那裡等着了,要不 要也試一試呢?而烏有之鄉後面,還有天空之城也不能給忘了。 溫總理,為什麼總是聲淚俱下講“政改”?恐怕連他自己都沒搞明白。但他知道這 個東西有用,既能給人希望,又不用解決棘手問題,道理上更講得響亮。而最終結 果呢?政改難於上青天,所以貪腐就無法整治了,並不是不想治。那問題在哪裡呢? 當然是封建思想和體制啊!就這樣,手電筒照來照去,與任何具體的人都無關,你 一講人,那就是人治了,當然不可以。可見反腐制度論,是個大忽悠,望梅止渴, 亦有之,亦無之,不生不滅,不來不去,是個永恆的主題。 樺樹說起辛普森和克林頓的透明案,這應該可以給法治加分,但辛普森案也可以說 是光天化日之下,種族意識戰勝了法律。可既然“程序正義”是自運行的,那為什 麼族意識能夠戰勝法律?當然我們可以說那是一個小概率事件,一個意外。 法律的好與壞,不在於司法是否獨立、建制是否完備,而在於法律制度的社會人文 背景。因為律師、法官也都是從小Baby吃奶長大的,都是來自於人民,一個國家的 社會人文環境好,法律的運行環境就好,司法公正就普遍;一個國家的社會人文環 境不好,法律的運行環境就差,司法公正就少。所以司法制度的現實存在,不是個 獨立的、孤立的現象,這屬於思維方式的問題。 一切法治,都是社會人文環境中的法治。從法治國家歷史傳統來講,律法影響社會 人文,但這種影響是消極意義的,即法治對社會正義、社會穩定的作用。但社會人 文環境對律法的影響則是積極意義的,這包括制訂法律的民意的公正性,以及司法 從業人員的基本人格素質和道德水準。人們通常喜歡把道德與法律分開理解,但其 實在一般民法和刑法案件中,道德準則在判案過程的影響作用舉足輕重,我以前在 五味專門帖過有關電視劇,一位美國律師口中講出的辯辭,竟然像一個聖徒的言說。 古雲「人能宏道,非道宏人。」法治也是一樣,人能張顯法的精神,而不是法來成 就人性。 我沒氣力回帖了,這幾日和從前朋友們在隔岸兩地的跟帖、回帖,一併含笑謝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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