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arls叔叔:富人的標準 |
| 送交者: Charls叔叔 2012年06月08日14:02:58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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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堂叔 近日有網友談論關於某些人的高收入問題。我也來湊湊熱鬧。 前幾年有朋友自大陸移民來美,曾得意地誇耀自己在國內時最多同時雇幾個傭人。無人不認為他們是富翁。後來我們去他們家,眼見他們自己做家務,燒飯吸地什麼的,我們有點驚愕。然而友人自己告訴我們,原來大陸幾個傭人的費用也比不上美國雇一個人的費用。於是我們才知道,這是“富而不裕”。 經常有客人或友人會誇耀自己買了百萬豪宅開豪車,無非是要你知道人家是富人階級。 在美國,通常認為擁有自己住房以外尚有100萬美金以上可支配財產者,可被視為富人。不過,這個100萬的門檻只是50-60年代的標準。而據有關經濟數據,從那時以來,物價指數至少成長了7.5倍,也就是說今天擁有750萬才能氣定神閒地被稱為百萬富翁。5,6十年以前,去歐洲痛快玩個10多天只要幾百元;或者在紐約皇后區的好區買一棟獨立屋只要幾萬元。 而一個對1000名有100萬以上可支配資金的美國人的調查顯示,有四成人不覺得他們是富人。這些被調查的的人平均年齡56歲,平均可支配財產是350萬元。 在美國,靠打工為生的普通中產階級永遠進不了百萬行列(大公司高級主管除外)。中小公司的老闆終生也難以積累700多萬的財富。有幾棟房子,開歐洲豪車,挎愛馬仕包包,穿名牌西裝也不跟700多萬畫等號。 鄙人來美國20年,大部分時間定居紐約,住豪宅開豪車的熟人見過太多,但還從未見識過家裡請幾個傭人的富家子,倒是見過不少買了豪宅大屋冬天用不起昂貴暖氣費的“富人”,這就像是“買得起勞力士表,買不起錶帶”。 有地溝油詩為證: 人人都說富人好, 真正富人那裡找, 躲在家裡燉狗食, 買個大屋充闊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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