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概率題(即概率測度方面的題目)和概率應用題的最大區別是:前者沒有一個從實際到形式的翻譯解讀過程。是純粹從形式條件到形式推論的純邏輯推導過程。典型的比如大數定理,中心極限定理的證明等等。
而概率應用題,則首先存在着將一個實際應用題翻譯為若干數學條件,其中包括對一些基本事件的概率值的假定。這裡有很多約定俗成的習慣,也有常識經驗成分。有很大主觀性。沒有什麼絕對的對錯。關鍵看是否合理。比如,一般地,在
N各選擇中隨機挑一個,那麼就等於是說每個被挑選的概率是1/N。這1/N哪來的,不是從任何更初始的數學假設推來的,而是約定,凡這種情況,自動認為是概率均等,所以,每個機會=1/N,等等。除非有特別說明。
這是解概率應用題的基本慣例。
解概率應用題,離不開對一些基本事件的概率值的合理假定。這是概率應用題的一個基本特徵。我解題中已經包含了對一些基本事件的概率值的假定(包括條件概率等與1/4 或 2/4等)。沒有任何歧義性。當然也不是唯一的規定,但在給定的題目信息下,也是最自然的的設定。
概率統計問題,最終歸結為主觀先驗概率和客觀概率(實驗頻率)問題。這是搞概率這一行的拿手。到最後可以上升到決策論上的哲學高度,比如可以參照 Leonard Savage 關於主觀概率的論述。
很多概率論上的所謂paradox (悖論),就是在這些主觀成分上的先驗概率假定不一致所導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