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之愛是最純粹的愛情,它沒有利益的交易,沒有虛偽的敷衍,只有靈與肉的交響。一旦愛情消失,沒有任何東西有權阻止兩個情侶分開。要麼最好,要麼沒有;這就是情人的選擇。
情人相信,該讓自己知道的,他自己會說;不必知道的,問也沒有意義——他可以撒謊。即使他偶爾鬼迷心竅,此刻早已後悔莫及,如果你不問,他心裡有愧,決不會有下一次。如果你追問,他被迫撒謊,就解脫了——他會發現撒謊非常容易。知道你要問,下一次他就會事先把謊話編得滴水不漏,不等你開口,就裝出漫不經心的樣子,把可能開啟你疑竇的所有漏洞,一一堵住。
如果需要鐵證如山,那就放棄完美的愛情;如果渴望完美的愛情,那就放棄用邏輯來證明十全十美。愛情與邏輯水火不相容,愛情根本是一種靈魂的發燒狀態,是一個只有死亡才能證明的神話——高度完美的情侶都已雙雙殉情而死。
甜蜜的愛情是生命苦果之外裹着的一層薄薄的糖衣——上帝用它誘惑人類執行繁衍種族的使命——如果你不知道饜足地一再狂舔,嘗到的苦味只是遲早的事。
只要一方的愛情被猜疑腐蝕,他就把自己逐出了樂園——不能安於僅有上帝作證的天堂之愛,只有兩條路可走:要麼自我根除疑忌——散夥,要麼走向人間之愛——把完美的情人之愛變成愛恨交加的夫妻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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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是使做愛合法化的一個巫術儀式——它合的是人間之法,卻不是天上之法。這個巫術儀式曾經用來宣布一個男子對一個女子的獨占——這把鑰匙還能開啟其他門鎖;現在它宣布兩個人的互相獨占——這把鑰匙只能開啟這個門鎖。這是門鎖對鑰匙的一場革命,但是門鎖只有砸爛鑰匙與門鎖、開與被開的根本關係,才能最終改變自己的命運。
大部分婚姻是合作社,是互助組,是維持會,與愛情無緣——即使它還被法律勉強約束着;這樣的婚姻如同監獄和死刑,只是不得已的“必要的罪惡”。大部分離異的夫妻都曾有過較完美的愛情——否則他們也會像其他夫妻一樣麻木不仁地過下去,正因為不能忍受愛情的衰變,他們才分開了。
打罵妻子的丈夫是不甘心的社會失敗者,他在家門之外受到的屈辱和欺凌越多,他一走進家門就越會變成一個喪心病狂的暴君,以證明自己的“強大”。否則他的心理就無法平衡。對這種丈夫,妻子應該憐憫他,然後離開他。
奴役丈夫的妻子是沒奈何的愛情失望者,她在丈夫身上得到的愛情和幸福越少,她在外人面前就越要扮演一個不可理喻的潑婦,以證明丈夫是多麼愛她。對這樣的妻子,我依然責備丈夫:如果他沒有能力讓妻子得到最低限度的陶醉,他就根本不配結婚,也不配繁衍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