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中國古代法律(-): 挖出一個金元寶
Ming Cheng
由於偶然的機會而考古中國法律的歷史,看到一些西方學者對中國古代法律的高度評價, 一開始以為只是西方學者對中國文明發達的好奇和他們常有的禮貌之言。但是,一個事實依然讓我驚訝,就是現代國際法律,包括西方法律上的一些重要概念,其實原來都是來自中國古代法律,或者至少可以說,中國古代法律認識到這些概念和寫入法律,遠早與西方。 這些概念的產生,具體將在後續中仔細說明, 我認為其意義毫不低於中國古代四大發明。 中國古代幾千年的故紙堆, 自五四之後,一向是一個貶義詞,許多人鑽進去而出不來,也是一個事實。 但是,發現中國古代法律其實很多方面領先西方,這個簡單而且被西方學者承認的事實。 卻讓我有很多感想。象我這樣所謂初中畢業後下鄉,77級才回去上學, 讀的又是物理,大學和研究生都不再教授人文科學,自然沒有讀到這些,那時候確實也沒有想到去讀這些。 但是那些有機會一直上學的人,特別是讀文科的人,顯然多數也不知道這些歷史。
中國文化顯然有一個斷層。這個斷層比文革造成的科學斷層還要長很多,科學斷層的影響早已經呈現和制約着中國科學的發展, 文化斷層的影響和制約雖然沒有那麼明顯,但其對中國文化和政治進步的影響和制約可能比科學斷層還要巨大得多。因為科學斷層可以向西方直接學習和人才引進。但是, 外來先進文化和觀念的引入和學習雖然必要,但是不能完全代替一個民族原有的先進文化和觀念的。特別是象中華民族這樣在世界文明上具有獨特性和代表性的歷史悠久的民族,這不僅是一個理論問題,而且已經是五四以來的中國人民的極其深刻的一個教訓。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中國知識分子因為各種原因,斷了向歷史求索的方向。結果發現很多好東西,原來就在自己家裡面。 如果當初象西方當初發展一樣,總是和自己的歷史結合起來,尊重自己的歷史,儘管西方很多東西歷史上也不是那麼光彩。可能就大不一樣。亡羊補牢,猶未為晚,雖然常常是一句套話和安慰,但也只能如此了。面向世界和未來,顯然中國政治進步和繁榮昌盛的道路還長,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和值得去做。 向我們這樣學跨中西兩界的學者, 不管原來學的是那一個專業,也許都可以在這些方面做一些建設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