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是個非常奇怪的器官,明明是信息獲取,輸入設備卻經常被人用來當作輸出設備。“看不見”和“看不起”有了巨大的本質差異。
樓下的“電燈泡”的文章,讓我想到了這個奇怪的現象。 明明第三人是作為觀察員的身份出現的,沒有參與任何意見地從一邊觀察着,卻好像被人拿100瓦的探照燈照亮着,做廣播裝。 這自然讓事主非常不爽,不自在,因為第三人就是全人類的代表,適當的時候這些信息就公布了。
關鍵是哪裡出了問題呢?就在於事主的私人信息被“電燈泡”照亮了,暗處的秘密事情被人感知到了,信息被別人收集走了。除非這第三人就是他們私密的小團體裡面的一員,他們之間沒有任何秘密,成員之間所有的隱私完全公開,零距離親密無間。這樣一來他們之中的任何人都不會講內部的隱秘告訴他人,於是電燈泡的擔心就不存在了。就如同斗篷裡面點燈,外邊一點都不漏光,雲裡霧裡伸手不見五指,好奇的外人只好在這黑暗中摸索,沒準還真能摸到人家隱藏着的屁股等關鍵部位,加以性騷擾。
就自然界來講,信息的交流從來就是雙向的,暴露出去的信息自然也會在接受體內部產生反應,將其結構稍微改動。於是受體也會在自己的輸出設備上反映出這樣的改變來。 我們再來仔細分析一下“看不見”和“看不起”的異同:
都是拒絕/不能接受信息,如同把眼睛關起來了,拒絕接受對方的信息。“看不見”的人經常是因為思維過濾的角度不同,或者說心思還在別的事情上,東西就在眼前他也看不見。要麼就是眼睛出問題了,看不見。還有就是被觀察的對象所發出的信息在視覺的感知範圍之外,或者根本就沒有任何信息發出的絕對黑體。 很多時候我們只要藉助於各種精密的儀器就可以“看”得非常清楚。 而“看不起”就完全是因為自己不願意接受對方的信息,雖然可以看見卻要主動阻斷這個信息的來源,高傲地把頭扭向另一個方向,以阻斷和對方通訊協議的形成,阻斷基於“常禮”的協議,看起來好像不是屬於同一個協議的層面的,不是一個類型的設備。
看不見的人自然是非常痛苦的,於是竭力追求去看見,去了解那些範圍廣泛的信息,儘量看清楚周圍的環境,讓自己得到最大的自由發揮的能力。(我前幾天看到個瞎子,大聲高呼“誰能幫我過馬路?”,這就是失去信息輸入的狹隘和痛苦。我當時根本就沒聽明白他在叫什麼,還是一個老外小伙子聽明白了,給他伸出了一隻手,在交通繁忙的街道上給他指明了道路。) 看見和被看見 都是在一個活的整體裡面,基於各自的“看見”互動着,互相合作,又互相避讓,彼此離開了他人都會顯得無比的空虛和寂寞。
看不起這個動作的最主要的一個作用在於 輸出了一個很重要的信息,就是不願意看了。他將造物主給他的精密信息收集儀器關閉起來,從表面看,他內心是完全了解了對方的內容(其實不然),有了對方完整的信息,所以才能判斷說“不需要”。也可能是覺得對方的信息是對自己有害處的,會污染自己的思想,好像世界上沒有那些低俗的人和內容就會更加完美些。其實造物主造就的任何事物都是有着他的必要性的,只要我們內心足夠寬廣,願意去探究各樣的卑微的事物,總是可以受益無窮的,增加自己的生命力和智慧。 而那些驕傲的人就如同溫室的花朵,見不得嚴寒,高昂着頭顱看不清腳下的崎嶇的道路,自絕於整體的人類社會,他跌倒的日子也就不遠了。
所以,我們提倡入鄉隨俗,人到哪裡都要學會那裡的人們的風俗習慣,和人民在同一個交流協議裡面交流互動。對於各種陋俗。也不能抱着看不起的姿態,而是要說明道理,解釋清楚之後別人也自然會諒解你這個“外人”。 而且分辨“陋俗”與否也不是你一個人就能說了算,只不過是雙方保留意見,等到哪天明白的事情更多了,自然也會做出相應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