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dybug:關於電視節目中的reenact-重現 |
| 送交者: ladybug 2013年05月20日16:09:29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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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傳統媒體人(電視新聞導播),我與千千萬萬的網民一樣,對網絡這一新興的媒體平台`有着一種欣喜若狂的熱忱,甚至常常到達了一種忘乎所以地境界。。。
坦白地說,萬維是我唯一的網絡社交場合。一來是因為某種機緣,二來是我觀察到這裡積聚着有質量的博友,包括論壇的網友們 --- 也許他們不像那些專著寫博的網友們,不過他們的妙語連珠,常常讓我驚艷。無論你是博客寫手;還是論壇推手,大家的才學都讓我受益無窮。於是,在感激的同時,我也無不考慮着如何回饋 。。。 如果你有心關注過我的話,可能不難發現,我談到電影方面的知識比電視多很多。你沒有看錯!電影是我的第一轉業。但是,在這個可以說是成功的機率比中彩票還難的領域(電視+電影),當年還是學生的我,拿到了這份工作,就如同天上掉餡餅。從此,電視變成了我的主業;電影變成了我的副業。不過,和大家一樣,我仍然心中懷揣着一個夢想 --- 那就是終有一天我在副業上的成就超過主業,也許有那麼一天我會永久地告別我的電視生涯 。。。 說了這麼多,算是一個自我介紹,以此讓大家對我有些信賴感。下面言歸正傳:
說起來我要給大家介紹這個reenact,還是因為受到了某位網友的啟示:這位博友在駁斥“貝志誠”做假時,用了在中央電視台東方時空節目《朱令的12年》》中的一個截圖,以此來說明貝志誠根本不是收到了什麼專家的來信。。。 我本人沒有參與這個節目的製作;也無權質疑我的同行們的所作所為 --- 事實上,當我得知他們是如何完成這部紀錄片時,我非常佩服他們的敬業精神。 感情上,我不相信貝志誠是“兇手”。但我完全不具備承擔“為貝洗脫”的責任。如果說,你因此而得到某種良性地啟發,那只能說是一種巧合。 Reenact (重現)--- 目前是全世界所有的視屏節目中的慣用手法。這體現於:1。用相似的道具。2。用長相相似的演員出演當事人。其目的是提升節目的可看性。如果你時常看discovery的節目,你就不難體會我所說的。 這裡順便推薦兩部我個人比較喜歡的reenact紀錄片:一個是大家所熟知的“鐵塔尼號”--- 除了電影外,大家可能不知道還有一個紀律片。 另外,就是由克林頓從北韓帶回的兩名女記者所製作的紀錄片 --- 這個片子是冒着生命危險拍的,然而其中也有不少場面是通過類似於拍故事片的手法,比如讓演員來重現當時的情景。非常值得一看! 雖然說,這個Reenact (重現)手法常用於紀錄片,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時事新聞”中也會用到類似的手法: 最常見的就是用stocking shots 或稱library shots --- 這是指平時收集的有關類似報道片段和媒體間共享的資源。可以說 每一個編輯和記者都有這樣一個私房“小金庫”,一旦視屏內容不夠的話,就把這些儲存的“資料信息”補上去,以至於不耽誤新聞出台的及時性。 所以,不滿大家說,常常會出現張冠李戴的現象。。。 作為新聞導播,我的創作空間非常有限。“新聞的實質”和“素材的編輯”原則上都由記者和文字主編自己把關。但是,導播 --- 顧名思義,那就是負責執導和播出,同時也掌控着電視節目“出廠”的指揮權。所以,大多數時間,我也不得不挑起這個gate keeper 的擔子。然而由於視屏節目製作的繁瑣,加之時間的壓力(尤其是新聞),很多情況下我都會萬分不情願地放寬尺度 --- 所謂睜隻眼,閉隻眼。 比如說,我的記者送來一個關於脫口秀名人奧普拉支持總統奧巴馬的新聞,他用了很多我前面提到的stocking shots;其中有一個奧普拉在反對holocaust的演說中的一個鏡頭 --- 雖然幾乎是一閃而過,但原則上我認為是不妥的--- 因為該新聞沒有任何與“大屠殺”相關或潛在的關聯。不過我並沒有打回去 (也沒有時間幫他修片),於是就這樣播出了。我的判斷是:它對主題的影響甚微。然而,我並不是所有的情形都發放“通行證”。比如: 我的一位編輯同仁,拿了一個有關“亞裔同性戀有所增加”的相關新聞片段來,在視頻編輯中我發現:這其中用的一張照片,背景清楚地顯示着某亞裔工程師協會的標語。於是,我立即打回去,要求從新提供資料---我reject 說來大家可能不信:我在這麼一個sensitive的工作崗位上,從上崗的第一天直到現在,從來沒有得到過某個上級或有關部門的任何提示和意旨。這大概是因為他們對一個具有專業知識的broadcaster的信任。因為學過broadcasting的人都深知,自己的職責 --- 你代表的而非你個人的立場和利益。因此,無論你是“哪一派”,只要你接納了這份工作,你都會試圖站在一個中立而又不損害他人為原則的立場上 。這並不排除你可以在為某媒體服務的同時,利用業餘時間去充當一名 的independent journalist,做自己認為更有意義的工作。 補充說明:如下是關於當年《朱令的12年》節目製作的一點基本信息。2005年已經是《朱令案》事發十年以後,所以我懷疑電視中的截圖只是一個reenact的“道具”。僅個人意見。酌情採納: 朱寧 --- 中央電視台《東方時空》編導。 聲明1:本人只是希望提供一些專業常識供大家參考。但主觀意願不希望對“朱令案”有任何的暗示。如果你從中受到啟發,那純屬巧合。請自行判斷。 聲明2:論壇的朋友們,不是有心怠慢你們,而是因為不知什麼原因,我一直未獲得access論壇的id。 據我發現如果點擊文上方的網名如“ladybug”,可以進入我的博客。歡迎你們。 聲明3:另,因外出2周,不能確定回言時間。不過,鼓勵大家借用這個平台暢所欲言。不忌諱任何有價值的(包括對本人的)辛辣評論。 順答對紀錄片拍攝與製作有疑問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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