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應分三個部分:
1,芝麻人主動盤查騷擾小黑孩馬丁. 2,馬丁暴力攻擊芝麻人. 3,芝麻人開槍打死小黑孩馬丁.
對第一條,聯防隊員芝麻人主動故意騷擾馬丁,違反廖聯防隊地出警工作紀律守則,應受到聯防隊地內部紀律處分.或被當地派出所以流氓滋事罪勞動教養15天.
第二,小黑孩馬丁暴力攻擊芝麻人,可定暴力攻擊罪.將馬丁刑事拘留以至判刑. 但馬丁已死. 對死者不控罪. 所以這條就拉倒.
第三,芝麻人開槍. 按當地法律,在陪審團地深入細緻地商議之後,判定, 屬於正當防衛. 所以, 芝麻人得以釋放.
怎麼樣?這麼一瘋析,案件就很清楚廖吧. 但有人還就沒完沒了地嘮叨,概因老海華有兩個誤區.
1誤區.把第一第二第三點都攪和到一塊說. 因為芝麻人第一條騷擾人家了,所以後二條三條就肯定都是芝麻人的錯. 對這個說法,就好象日本黃軍宛平城失蹤廖兩個士兵,那麼以後地大軍進駐大半個中國就都是, 正確地廖.
2誤區.說第三條,佛州的法律有問題,要擱我們州,那肯定得判芝麻人有罪,過失殺人罪啊. 所以,佛州的法律是錯的,必須糾正. 對這個說法,那擱我們美國(現代),要是野戰軍,坦克機槍屠殺手無村鐵地和平靜坐地學生. 那政府肯定得下台,野戰軍地劊子手肯定得被判死刑. 所以,中國政府是錯的,必須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