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x: 公民權力?還是黑人的公民權力? |
| 送交者: Box 2013年07月21日20:34:11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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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的任何公共場所,如果一個正常人被他人跟蹤或者盤查,肯定會非常惱火。 如果對方再問你是誰?來這幹什麼?那被問者的本能反應肯定是反問他:你是誰?
很顯然,便衣執勤盤問路人,第一件要做的事是每一個正常人都能想到的,那就是 出示身份,比如把NYPD的警察牌牌亮出來,對方自然沒有話說,也不會把盤查視為 公然挑釁。警察的制服或者街道大媽的紅袖章,都是必要的合法職業身份的證明。
那麼芝麻人,到底以什麼身份跟蹤或者盤查黑人少年呢?他出示紅袖章了嗎?而如 果一個紐約警察忘了帶NYPD的Badge,他跟蹤或者盤查路人是否違法呢?如果無證盤 查不違法,那麼壞人,是不是也可以藉口說自己是警察,而跟蹤攔截路人行兇作惡 呢?
無論如何,芝麻人作為社區保安,跟蹤、盤查路人應該是越權違法的。如果他沒有 越權,警方不會給他如下明確的指令:
Dispatcher: Are you following him? Zimmerman: Yeah. Dispatcher: Okay, we don't need you to do that. Zimmerman: Okay.
反過來講,芝麻人作為社區保安確實有權跟蹤或者盤查路人,他會徑直向警方說明 自己的身份,但他並沒有。很顯然,在「社區公共場所」芝麻保安也只是個普通平 民,他並沒有跟蹤或者盤查路人的特權。
有人說那個社區是個gated community,那問題就更簡單了,因為黑人少年進入社區 只有兩種可能:一個是非法進入,一個是合法進入。如果是非法進入,那麼他被人 射殺也無罪可咎,而如果是合法進入,那麼對他跟蹤或者盤查就是違法的。如果你 不知道已進入社區的陌生人合法或非法,你不能將他視為非法,對於行跡可疑者你 可以懷疑、可以報警 ,但無權非法跟蹤或者盤查。
很顯然,gated community同樣存在「公共場所」的概念,這也是為什麼芝麻人先跟 蹤後攔截黑人少年的原因。如果黑人少年不是在「社區公共空間」行走,而且芝麻 人確實擁有盤查權力,那他完全不必跟蹤,可以直接上前盤查。
所以芝麻人,是在gated community的公共空間越權非法跟蹤和盤查黑人少年,這一 個基本事實應該是推不翻的。
這是一個基本人權的問題,不是黑人人權的問題,也不是社會治安的問題。任何人, 無論黃、黑、白,把自己替換到黑人少年在本案中的位置,芝麻人違法的結論,應 該是完全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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