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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阿潤吐槽有感
送交者: 直言 2013年12月25日12:11:25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arendt:中午接到系主任的電話,跟俺商量年終考核評優的事,說系裡有三個老師滿足條件,他,俺和另外一個年輕老師。他想把優給那位年輕老師,說她帶的課最多,最辛苦,又懷孕了,明年不可能評優。俺想起去年評優時,老師們提名俺和這位老師,俺就把優讓給了這位老師,不過俺心裡想,嘴上沒好意思說,就問評優的後果是什麼,系主任說能獎勵1000元錢。 俺覺得爭這些東西實在很無聊,就說俺沒意見。下午開完院大會,跟另一個老師聊起此事,她說你怎麼這麼傻啊,你以為考核評優只是1000元的事嗎,你不知道評職稱必須3年內有一次考核為優嗎? 俺這時才恍然大悟,之前種種讓俺感到很不舒服,讓俺起疑的事終於得到了確證。 俺一直覺得系主任把俺當成競爭對手,他是國內的博士,課題項目申請了幾年都沒拿到,跟俺一樣都是講師。俺如果今年評了優,又有一個省課題項目,論文還差一篇就達到要求,那麼俺離副高的距離比他要近得多。想到這裡,真是感覺吃了蒼蠅般地噁心,俺努力讓自己不要用猜忌和惡意去度人,但這麼赤裸低級的做法實在太噁心了,真把俺們海龜當成傻子了。

評:

爭名奪利,不必過於糾結於高尚。真正的高尚,是不參與,與世無爭也。一旦選擇參與,則必須記住名利場上無義人這條法則,and act accordingly。

不清楚評優的標準和程序是什麼,故無法全面評論。但從文字判斷,估計是按事先制訂的具體條件篩選候選人、群眾評議(不清楚是否投票)、領導最後拍板定奪。

若果然如此,阿潤同學的回答是不恰當的。

假設年輕教師表現優異,系主任和阿潤的表現亦可圈可點,並不相形遜色(這個假設必須成立,否則即不必評選廖),最恰當的回答應該是:

一。先同意系主任對該年輕教師的評價。

二。在充分肯定該年輕教師貢獻的前提下,點明系主任的表現亦不俗。

三。在充分肯定年輕教師、系主任優異表現的前提下,當仁不讓地指出自己(即阿潤)工作表現的優秀,羅列出亮點,要據理力爭,言之有物,簡明扼要,琅琅上口,形同民主國家如我們美國政客的競選演說pitch。讓系主任不敢全盤忽略,落下罔顧事實、濫用職權、假公濟私、一意孤行的口實,有所忌諱。

四。如規定的程序重視群眾意見,則順水推舟地表示應該尊重程序,而不應候選人關門商議,私自裁決,short circuit程序,壞了規矩,否則,則不僅對包括系主任、年輕老師和自己不公,對以後的候選人亦不公也。

五。如規定的程序是領導定奪,i.e.,系主任有權決定,則先明確且充分地感謝系主任與自己商議所表現出的尊重,表達會尊重系主任的意見,並進一步表示相信系主任會秉公定奪,但不可也不必表示或同意主動推出(切切)。如此,則可反守為攻。但看法和表達方式一定要注意分寸,點到為止,不可咄咄逼人。

。。。

職場或名利場上的處世之道大致不出三條:

一。Live and let live.

二。Don't try to be nice; try to be fair,unless, of course,如上所述,儂選擇與世無爭。

三。Don't fight the system. Make it work for you.

以前台灣有個電影,主角一生鬱郁不得志,常常抱怨自己為人不狠,為神不仁,兩頭不着槓,還是有點道理的。

阿潤原貼:http://bbs.creaders.net/life/bbsviewer.php?trd_id=919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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