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口的熱鬧 |
| 送交者: 幼河 2014年05月11日00:05:17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
路口的熱鬧
在十字路口剛從人行橫道穿過馬路,因紅燈停在路口等待的一輛載重卡車的司機就長時間地按喇叭。他死命地按,不肯鬆手;喇叭刺耳的聲音“發--”個沒完沒了。我不由地看了看過讓行人過馬路的顯示燈,還有十幾秒呢,看來他不是按我的喇叭。跟着,路口兩邊停着等待綠燈的車輛都按起了喇叭,各種聲調的鳴笛震耳欲聾。這“音樂”可不好聽。 這是怎麼了?定睛一看,原來是個胖胖的老祖母開着她的大破車要在路口打U-TURN(也就是掉頭往回開)。這個路口是不允許U-TURN和左轉彎的,因而沒有專門U-TURN和左轉的專用道(新澤西州這樣的路口很普遍,U-TURN和左轉的車輛到路口應該靠右邊行駛,走專用道)。老祖母硬是要U-TURN,便將自己的車子處於危險的境地,因為來往車輛很多,一不留神會撞上來。我看見車裡還有兩個五、六歲的孩子在車裡比比劃劃。明白了,這車上要是有了吵鬧的孩子,司機是什麼都不怕啦。我猜測老祖母是忽然想趕緊返回;她還一臉焦慮的表情。 路口等綠燈的司機們按喇叭是警告老祖母“這兒不能U-TURN”呢,還是提醒來往車輛要注意這老祖母開的大破車?兼有之吧。終於,路口紅綠燈轉換了;老祖母乘機將她的車子U-TURN,揚長而去。危險解除了,不過路口的四個方向都設有攝像頭。她開車子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會被清清楚楚地攝下來;估計會有將近一百美元的罰款。您問了,你怎麼知道?我曾經在這個路口違反交通規則被罰了84美元。 那次我開着車在這個路口想右拐,當時是紅燈,也就是說橫向的車輛正在行駛。這時在這種有人行橫道的路口是不准右拐的,這是常識。然而我居然不清楚。不允許右拐有兩方面的原因;首先,此時是行人橫穿路口的時間,為了絕對保證過馬路的人的安全,司機不能在紅燈的情況下駕駛車輛右拐彎(就算是綠燈,右拐彎的時候也要注意你拐彎進來的路口上是否有行人在路口過馬路;發現正好有人過,司機要等待。行人必須優先)。第二,橫向路上應該有很多車輛行駛,你駕車右拐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我是違反了交通規則後一個星期接到罰款單的,是交通局根據錄像上我車子的牌照號碼,得到了我的住址,通過郵信方式寄來的。那封信上還真有我的車子右拐彎的照片呢。當時我真覺得很窩囊。沒辦法趕緊寄錢吧。當然,信上說“如果您覺得自己當時右拐是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X月X日X時到當地鎮政府法庭申辯”。我沒什麼好申辯的,確確實實違反了交通規則。從那以後,我在這個路口就特別注意,看看是否有其他人像我這樣違反交通規則。這一觀察不要緊,我發現有的“老美”也會糊裡糊塗。每當我看見一個司機冒冒失失地在紅燈的情況下在路口右轉彎,我就嘆口氣“吃罰單吧”。 違反交通規則的不單單有紅燈情況下右拐,還有就是我上面說到的那位老祖母的U-TURN或左拐行為。這些都會被路口的攝像頭無情地記錄下來。汽車右拐不讓行人行為相對多些。我認為這些司機也會吃到罰單。 您問我為什麼老來這個路口?我已經退休了,下午的時候我喜歡散步逛街,這邊有個很大的美國食品超市,因為我幾乎每天都會來到這個路口。那天我還看見了一起車撞人的交通事故!有個胖胖的老先生過馬路被撞。他應該有自己的責任。行人過馬路的指示燈已經開始10秒鐘後他才匆匆地過馬路。他走了一多半時,行人過馬路限定的25秒鐘時間到了。他走得很努力,然而還是很慢,這讓他更加埋頭走路不看前方。他知道危險來臨。 紅燈轉綠燈後,司機們都在等待這位老先生先過馬路;然而有一位老漢冒失地開車過來,他大概認為過馬路的老先生會注意到他慢慢開過來的車子,然後自己停下來等他開車過去。沒想到老先生低着頭根本沒注意到老漢的車子開過來。不幸發生了,車子雖然開得不快,但老先生卻沒注意到他的車子開過來。他只是努力地走,生怕自己影響了往來的交通。老漢車子側面的反光鏡刮到了老先生;他重重地摔倒在柏油馬路上,腦袋摔破了,血不斷地流了出來。老先生痛苦地在地上翻滾試圖爬起來。情景相當可怕。 這時幾輛車子開過來同時停在路邊,司機們下來後,有的指揮過往車輛繼續前行不要圍觀,有的站在老先生身邊當路標,以免車輛不慎再一次碰到老先生。肇事的老漢蹲在老先生身邊,不斷地道歉,並安慰着他;老漢掏出手絹擦拭着老先生臉上的血跡。奇怪,怎麼沒人去扶老先生?事後曾經當過醫生的老伴兒講,這是對的,因為扶起老先生並不解決他受傷的問題,另外也可能不當施救加重老先生受的傷。 很快,警車、救護車和救火車都趕來了。老先生經醫護人員緊急處理後被抬上救護車拉往醫院。咦,停在路邊的司機們仍然不走。噢,他們還要作證。事故調查的警察聽取他們的證詞並道謝後,他們才離開。在美國,作為證人作證是公民的義務。我當然也得作證。 對這個事故我有個遺憾。因為看到老先生過馬路因紅綠燈轉換處於危險的境地時,我有時間上前攙扶他,並引導他過完馬路。結果我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出了事故。我怎麼就不能像那幾位過路的司機那樣施以援手?大概潛意識裡我是在中國大陸吧?生怕上去幫忙反倒成為“肇事者”。 過了不久,這個路口行人過馬路提示的時間由25秒變成了31秒。交通局的人們認為增加6秒過馬路的時間讓行人得到更多的安全。 請不要以為所有的美國人都規規矩矩地遵守交通規則。我看見很多次行人在不該過馬路的地方過馬路。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出了交通事故,行人恐怕要付大部分責任。記得有一天晚上,我和老伴兒在住宅區里過馬路。因為我們沒有走人行橫道,一位開車的婦女特地停下衝着我們大喊大叫,她說她是多麼的擔心。她不想看到因為隨便過馬路付出生命的代價。她讓我們很不好意思。 既然有些美國人不那麼注意要遵守交通規則,當您在允許的時間過馬路時,一定要注意是否開車右拐的司機看到了你。你要和司機對上眼神,最好司機表示“您先走”後再過馬路。 您看,我說得頭頭是道,其實我仍然時常在過馬路是違反交通規則。在住宅區小街里散步時我很少走人行橫道過馬路。我不知該怎樣評價我從中國大陸帶來的,習慣成自然的隨意。 |
|
![]() |
![]() |
| 實用資訊 |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 2013: | 除非北京公安有秘而不宣的切實證據指控 | |
| 2013: | 慌大夫,朱令姐妹的事朕現在有這個想法 | |
| 2012: | 石毓智教授∶方舟子量韓寒的身高,絕對 | |
| 2012: | 藤假想混入韓黑隊伍搗亂? | |
| 2011: | 桑蘭案,實際上是彩票夫妻中了頭彩的後 | |
| 2011: | 珍曼:住進海濱小鎮...(圖) | |
| 2010: | 老上海們請進,其他童鞋知道的話也請8 | |
| 2010: | 真實話語:一個有爭議的交通案例 | |
| 2009: | 至於那麼罵湯唯麼! | |
| 2009: | 問一下真假醫生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