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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戴头巾的男子汉-爱偷汉子的潘金莲
送交者: 灿烂海滩 2006年06月28日16:07:59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水浒》里的潘金莲,给读者留下的印象是较坏的:她勾引武松,侮欺侮武大,与西门庆通奸,合谋鸩杀亲夫,真可谓心黑手毒。但是,仔细地思忖﹑冷静地分析一下,就会觉得潘金莲并非是个天生的坏人,她也是封建制度下的牺牲品。我认为对潘金莲,要赞扬她的反抗精神,同情她的不幸遭遇,鞭挞她的轻率狠毒。对她全面否定,实在有欠公允。

  潘金莲是在《水浒》第二十四回出场的。出场前,作者对她的经历有段简单介绍:“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唤做金莲;年方二十馀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於心,却倒陪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自从武大娶得那妇人之后,清河县里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们,却来他家里薅恼。原来这妇人见武大身材短矮,人物猥琐,不会风流;他倒无般不好,为头的爱偷汉子。”从这段文字看,我们至少可以了解到,潘金莲是个贫苦人家的女儿,年轻美貌,具有反抗精神,深受主人迫害,在浮浪子弟勾引下,逐渐变得爱偷汉子。除此外,作者也赞扬她:“这婆娘倒诸般好。”事实也是如此,潘金莲是具备有贫苦人家妇女的一切优点。在清河县,武大被一班奸诈的浪荡子弟薅恼得不安,搬到阳谷县, 她顺从夫意跟来了,而且在阳谷县她比较安分守己,可见她在清河县是被那些浪荡子弟薅恼﹑勾引的不安的情况下才偷人的;武大兄弟相会后,武大在武松面前从未说过她一句坏话,就连在清河县里住不牢被迫搬家,他也是把罪责推到那班浪荡子弟身上,毫无抱怨潘金莲之意,就连郓哥告诉他潘金莲与西门庆的事,他也是不信“真有这等事”?这就说明,婚后潘金莲对他还是较好,并没有水火不相容﹑无法过日子的迹象,武大对潘金莲还是比较信任﹑满意;捉奸被西门庆踢伤后,老婆偷人被证实,又明知老婆挑唆奸夫踢伤自己,自己伤后又“求生不生,求死不死”,就是这种情况下,武大还能原谅她,说出“你救得我活无事了,一笔都勾,并不记怀。武二家来,亦不提起”这样的话来,当然这里一方面揭示出武大善良懦弱的本性,另一方面也说明武大对潘金莲的爱恋之情,这爱恋之情是平日生活较和睦的结晶,潘金莲假意拿药归来,武大还以“生受大嫂”表示谢意,这一切都说明,武大对潘金莲是很满意的。武大怎能对她不满意呢?她能干,料理得好家务,做得一手好针线活儿;她顺从,武松赴东京前叮嘱武大迟出早归,归来放帘闭门,免生是非口舌,武大照办了,虽说她为此骂了武大三四日,但并未违抗,几日过后,她还主动照武大样做;她老实又通情达理,从王婆家吃酒归来被武大发现后,她不隐瞒,如实向武大说明情况,武大告诉她,远亲不如近邻,不要失了人情,应买些酒食回礼,不要白食人家的,她照办了。这些都是她的优点。

   另外,还有一点值得多说几句的是,潘金莲还具有强烈的反抗精神。这种反抗精神,在《水浒》妇女中是少有的。武松赴东京前,有几句话是专门说给潘金莲听的,武松是话中有话,潘金莲知道弦外有音,故“一点红从耳边起,紫涨了面皮”,说明她还知羞。但她并不示弱,针锋相对回复了武松:我是一个不戴头巾男子汉,叮叮当当响的婆娘!拳头上立得人,胳膊上走得马,人面上行得人!不是那等搠不出的鳖老婆!自从嫁了武大,真个蝼蚁也不敢入屋里来!有甚麽篱笆不牢,犬儿钻得入来?你胡言乱语,一句句都要下落!丢下砖头瓦儿,一个个要着地!”这几句话,说得虽有点言过其实,但基本反映了潘金莲强烈的反抗性格。而这种强烈的反抗性格,是与忘恩负义﹑偷人通夫的阎婆惜、出身豪门,又有俊夫的卢俊义妻贾氏之类“淫妇”无法与之相比,就是作为梁山好汉的扈三娘也远远不及。潘金莲是个贫苦人家出生的使女,无依无靠,无权无势,主人家要缠她,她坚决不肯依从,用禀告主人婆来揭露主人的无耻,以示反抗。潘金莲的这种反抗精神,还表现在对待武松的态度上。武松作为一条硬汉,使许多人害怕。西门庆上与官府勾结,下与人放刀把滥,“满县人都饶让他些过”,又“使得些好拳脚”,可谓是阳谷一霸。当他听说武松是武大的亲兄弟时,心里却似提在冰窑里,连声叫苦,毫无主见,慌了手脚,而潘金莲面对武松的警告,却敢大发雷霆,与之争辩,指桑骂槐,以骂武大来骂武松,表示自己对武松极大的不满。

  爱偷汉子,从封建伦理道德的角度上看是错误的,是不能允许的。但是,对潘金莲爱偷汉子,我们不能按常规而论,有她的特殊性。我认为,潘金莲爱偷汉子,是她对封建道德﹑封建礼教迫害的报复,是她对生活折磨的反抗,也是她强烈的反抗精神的一种具体的表现。她做使女时,并不是一个淫妇,也没有偷汉子的毛病。主人的勾引,她完全可以就范,象阎婆惜﹑金翠莲那样去享受“外宅”的富贵。但是她不甘心受人蹂躏,不屈从于主子的淫威,表明她有见识﹑有志气﹑有个性的追求。然而,她对封建社会必然缺乏认识,她以为禀告主人婆,揭露主人的无耻行径,就可以自身解脱。谁料主人婆并未因此欣赏她。在封建社会,男子是可以娶妻纳妾的。主人婆怕主人纳了潘金莲,自己遭受冷落,对丈夫 的恼怒就不能不转嫁给潘金莲,主人就更是怀恨在心,更加残酷﹑毒辣地迫害潘金莲,倒赔了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给这个“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被人称为“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封建时代,使女的一切是惟主人之命是从,绝对没有自由,婚姻上更无选择的权利,“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所以潘金莲只得服从,也因此给潘金莲的爱情带来了悲剧。这个不幸难道不值得同情吗!这悲剧正是清河县这大户一手造成的,但是他却置身处外,可以不负任何责任,读者对他也无过多的谴责,而对潘金莲却说三道四,进行苛求,我看也是封建的伦理残余在作怪。

  潘金莲在武大郎那里,同样是得不到称心的爱情的,清河县那班浮浪子弟在武大门前叫喊“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这也是事实,面对事实,叫潘金莲不怒﹑不恨﹑不哭﹑不想是不可能的。潘金莲不满意这个“面目丑陋﹑头脑可笑”的 “三寸丁谷树皮”丈夫,心中苦闷是必然的,是可以理解的。叫她与之美满地生活在一起,是不太可能的。这怨恨,这不满本身就是反抗,是潘金莲的权利。然而她深知,她的不幸命运是人为的,是主人故意作弄﹑坑害,作为一个具有强烈反抗精神的女性,她能任其自然,俯首任人摆布吗?不能。她要抗争。公开反对封建礼教,她还没那么高的觉悟,与主人硬斗,她还没那个能力,她只能以性解放为手段,企求比较满意的爱情,来反抗封建道德,来与主人的迫害斗争。可惜的是她分不清反抗的对象﹙她也不可能分清反抗的对象﹚,嫁给武大后,对武大这样本份﹑善良﹑ 弱的人,她同情得少,认为嫁给他,是自己“晦气”﹙但是也决不会是幸福,也不可能有幸福﹚。为了嫁给像武松这等汉子,不枉为人一世,她不分好歹,不分对象,不考虑后果,把武大也当作反抗对象,为追求“幸福的爱情”她不顾一切,正因此,她易于为人引诱,上当受害,造成悲剧的结局。

  潘金莲不满于命运的安排,企求比较满意的爱情,以性解放来反抗封建道德是应赞许的。但是她那轻率﹑狠毒的做法,又要受到鞭挞。她不顾公认的伦理道德,初见武松,便诅咒自己的丈夫“三分象人,七分似鬼”,认为嫁的象武松这样一个“也不枉为人一世!”想想倒也罢了,她偏偏要动心,认为“这段姻缘在却在这里”。接着轻率地作出勾引决定,精心的安排起来:以亲兄弟情份为由,以免得别人笑话为理,名正言顺地诓武松搬来家住;以关怀拉拢,步步进逼,以致雪天挑逗,结果碰了武松一个硬钉子。虽说她当时也羞红了脸,但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相反地作出了第二个轻率举动,倒打一耙。武松搬出后,她并未死心,十数日以后,是武松拿了酒肉来辞行,她还余情不断,想继续勾引武松,这种轻率之举,是为世人所不容的。

  杀夫是潘金莲不可宽恕的罪过,是她成为千古罪人,为读者﹑论者所憎恨的原因所在。对这个问题,我认为也要作具体地分析,看看她是怎样犯罪的?她要承担的罪责有多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全面认识﹑评价潘金莲这个“淫妇”。潘金莲与西门庆相识,是在潘金莲放帘失手打了西门庆之后,当时初见西门庆这一表人材,潘金莲并没有产生初见武松时的那种心情,更无设计勾引之念头。只是陪了不是以后,“收了帘子叉竿归去,掩上大门,等武大归来”,连想想西门庆的行为都没有,而西门庆是一见她便嬉皮笑脸﹑油腔滑调,一双贼眼“在这妇人身上,也回了七八遍头”。如果说潘金莲本性是坏的,很放肆的话,这里便可以与西门庆一见钟情一触即合,何必还要借用王婆出面﹑费那么多手脚呢?正因为潘金莲毫不动情,西门庆才死叮住不放,整天泡在潘金莲门口,等候相见,多次向王婆打听。如果潘金莲陪不是后,西门庆也就此了结,不步步紧逼,杀夫之事也就不复存在。王婆与西门庆,一个要钱,一个贪色,很快拍板成交。于是他们 勾结在一起,暗地里精心设计圈套,迫使潘金莲落入陷井,难以自拔。而这一切,潘金莲事先是不知晓的。潘金莲同意为王婆缝衣,起初她是考虑了武松临行前的叮嘱的,故此她提出“将过来做不得”,待王婆按计行事,找出借口后,逼使她背违武松叮嘱,乐于到王婆家缝衣,不是为了去偷汉子,而是心地善良,替人着想,处理好邻里关系。这点武大也是赞同的。吃酒时,王婆与西门庆狼狈为奸,一唱一和,挑逗引诱,潘金莲并未搭腔,还是处于被动状态。当然潘金莲必竟“爱偷汉子”,面对西门庆这样的人,她不动心,也是不可能的。但是这里有主次之分,主动被动之别,王婆西门庆是有意害人者,潘金莲是受害者。与西门庆勾搭上后,天天与西门庆厮混,乃王婆所逼。王婆现场“捉奸”后,她就是以“你从今日为始,瞒着武大,每日不要失约负了大官人,我便罢休;若是一日不来,我便对你武大说”要挟潘金莲的,当然,这里也有她甘心情愿的一面。因为西门庆此时对潘金莲还不错,潘金莲也认为西门庆中意。以后如何打算,鬼迷心窍,此时此刻不会过多考虑,潘金莲也不可能考虑,但此时潘金莲对武大并未生异心,更没有厌弃﹑陷害之意。虽说天天约会,一还是瞒着武大偷偷干的,二是放帘,闭门等规矩,她还是恪守。武大捉奸,她也慌做一团,至于唆使西门庆踢伤武大郎,的确是她狠毒之处。最后药杀武大郎,计乃王婆所出,药乃西门庆所供,如何鸩杀?方法乃王婆所教,下毒前后,她多次表示自己手软,狠中还有片刻犹豫。她一步步走向犯罪完完全全是王婆﹑西门庆所逼致。如果没有西门庆无耻的勾引,没有王婆做就圈套,她是决不会同谋杀人,也决不可能造成最后被杀的悲剧结局。

  再说潘金莲必竟是个贫苦人家出身的弱女子,虽说她具有反抗精神,但在王婆﹑西门庆这样的邪恶势力面前,她是软弱无力的。西门庆为非作歹,独霸一方,连老于世故的团头何九叔都害怕,认为“惹了西门庆,却不是去撩剔蝎”,所以在处理武大遗体问题上,处处提防他一手。而奸猾刁钻的王婆呢,更是手段毒辣,她善与察言观色,善于推测人们的心理,为了追求小利,不惜害人害已,连西门庆都被她算究,潘金莲就更不是她的对手了。他们正是利用潘金莲利于诱惑的弱点,使之成为罪人。从根本上来讲,武大之死,并不是死于潘金莲之手,而是死于西门庆﹑王婆这班邪恶势力的迫害,真正的害人者﹑杀人者是他们,而不是潘金莲。潘金莲的性命也是被他们断送的。从这个角度上看,潘金莲的坠落﹑杀人﹑被杀,既应受鞭挞,又值得同情;既是罪人,又是可怜的人。

  《水浒》的作者为什么一定要把一个出身下层的潘金莲写得一步步往死路上走呢?我想原因有两个:一是情节发展的需要,是为了武松杀嫂犯罪上梁山作准备;二是作者腐朽的封建观念在作怪。《水浒》作者们对妇女是轻视的,他们把妇女当作“祸害水”,不少英雄犯罪都因妇女而起。“不近女色”被当作是梁山好汉的美德。水泊梁山一百单八将,有几个有老婆,大多是单身一人。宋江虽说讨了阎婆惜为“外宅”,但“只爱学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在清风山听说矮脚虎王英抢了一个妇女到山后房里,便对燕顺等说:“原来王英兄弟,要贪女色,不是好汉的勾当。”公开借宋江之口宣传“禁欲主义”。在作者的笔下,妇女都是有毛病的:梁山上的三女将,不是温顺过头,就是丑化过分,不是外貌丑陋,就是性格凶残,其他妇女,如林冲娘子张氏,作者虽热情赞颂,又“节女贞妇”味重。潘金莲﹑潘巧云等等弱女子,试想冲破封建礼教的弥天罗网,向往美满幸福的爱情,作者又把她们写成“淫妇”而后至于死地,不得好终。特别是潘巧云只因得罪了石秀,最后硬是被石秀怂恿杨雄割腹碎尸,残忍以极。潘金莲最后也是被割胸断头而惨死。这一切说明:《水浒》作者的世界观,表现在妇女问题上是落后的封建的,是根据男尊女卑﹑三纲五常的封建礼教来处理的。潘金莲为人所否定,也正是《水浒》作者定下的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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