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轩直起了腰,左胳臂从额头划过,揩去眉眼间悬而欲坠的汗珠,转过身来拿起桌上的一杯凉白开,呷了一口,然后长长地嘘了一口气,看到床上,地上铺天盖地的大包,小包,脸上露出一副怡然自得的神情。是呀,他终于把这些书刊杂烩打成了包,完成了重要工程的第一步,今天还要找车把它们一一搬运到火车站,再托运到他新分配的学校去。这些可是他的无价之宝,战利品。回顾四年的大学生活,考试只求及格,过关而已的他,把大部份时间都消耗在这些野史,艳史,诗词歌赋,武打,经书,中外小说上。除了这些八卦外,他一无所有。当然,凭着这平平的成绩单,留校,留城是没有指望了。但他不后悔,是他自己一手造成,怪不得他人。如果少钻到那些闲书堆里,把精力,时间用到对付考试,搞好人际关系上,凭他的聪明劲,不说留校留城,很有可能捞张党票,风风光光地毕业。可他又是这样一位无拘无束的闲云野鹤,由着性子来的人。什么功利,那是需要绞点脑汁,使点手段才能获得。他又懒惰成性,天生做不来。然而,幸运之神对他还是不薄,最后被分配到离家不远的黎明中学教高一语文。
明轩的父母都在公安系统工作。父亲是刑警队的精干警员,事业上兢兢业业,哪里有案发,父亲的身影就出现在哪里,无论白天,黑夜,随叫随到。再要么市里有什么集会,大型活动,需要警员站岗,维持秩序什么的,他父亲也在其中。母亲是公安局的摄影师。案发现场,公审大会或刑场枪决犯人的时候,母亲总会端着那黑匣子,美光灯闪个不停。有时刑警队有任务,人手缺紧,母亲也被抽去帮忙。两人都非常热爱自己的工作,无怨无悔。他们都很忙,有时整个晚上都不在家。明轩小的时候,心里很怕,一人不敢关灯睡觉。有一次,他壮着胆熄了灯,灯一关,可不得了,幽幽的黑色开始长了脚,手,眼睛,耳朵,四处游动,变幻,倾刻间变成了张牙舞爪,瞪眼吐舌,红眉绿眼的妖魔鬼怪向他奇来,掐他的脖子,挖他的眼睛,一阵斯杀;门外持枪带刀的强盗正在撬锁砸窗。他嗖地一下钻进被窝里,双手紧紧地抱着头,身体卷曲成一团,瑟瑟发抖,撕声力竭地喊着“妈妈。。。”,全身像被雨水淋过,睡衣都拧得出水。有了那次经历后,明轩再也不敢关灯上床了,有了光,一切都平静,心里也踏实。睡不着就翻书直到自己在不知觉中睡去。读书的习惯大概就是这样硬给培养了起来。
稍大以后,明轩真巴不得他们天天晚上有事不回家,这样他便放心大胆地,自由自在地读他的书。想读什么就读什么,想读多晚就读多晚,实在不行,躲在被窝里操手电筒干。他家附近有一出租图书的店,每天都要光顾,过年的压岁钱,零用钱一转手就进了店老板的腰包,有时还赊帐,从会翻连环画一直读到“红楼梦”“西厢记”。
虽说是一家人,同一屋檐下,但两代人过着自己的生活,精神,思想上没有太多的交流,明轩读自己的书,父母忙他们的事业,各行其道,互不干涉。好在明轩从小不惹事,不调皮捣蛋,斯斯文文,功课优秀,最后轻轻松松考取了省里的了师范学院。作父母的,在孩子学习上,得来全不费工夫,也心甘情愿地享受着孩子成功的一份光荣。街坊邻居投来羡慕的眼光,亲朋好友登门朝贺,着实让他们风光了一阵子。这次父母亲自给他打了背包,送上火车,火车开动时,明轩和母亲眼里都涨满了汪汪的泪水,血浓于水,骨肉之情常常在这种时刻更显弥足珍贵!就这样明轩踏上了大学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