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之爱恨情仇 |
| 送交者: 问题多 2007年05月07日09:31:34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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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控诉了别人,今天说说我自己。 我对书的喜爱除了内容之外,就是书本身的作用了。我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喜欢收集糖纸。逢年过节亲戚朋友总能送上几百块糖。那会的糖纸基本上是塑料玻璃纸。为了收集糖纸,我总能把糖三下五除二干掉(这就是为什么我到现在有两个大牙都是坏的。),然后把糖纸放在水里泡过。然后拿出来放在玻璃板上晾干,干了的时候糖纸四角会自动卷起来。但是不能等到干透,全干了糖纸就卷了。趁着有些阴湿的时候放到课本里夹着。上课的时候闲来无事还能举着书欣赏自己的收藏。糖纸过两天就能变得平平整整。当然,糖纸的潮气被书页吸收,所以我那一年的课本都是波涛汹涌的样子。
到初中上了植物课,收集树叶又成了我的爱好。还用老法子,树叶夹进书里。书的纸质不一样。又黄又粗的吸水性反而好,夹树叶干得快,效果也更好。不过树叶夹时间长乐可能掉色,什么颜色的树叶,就能把书页染成什么颜色。
书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垫高。我们上学的时候逢到什么演出,一个班排成两路或者思路纵队观看。不知道那些老师怎么想的,我个子比较高总是站在最后面。什么也看不见,就会把装满了书的书包垫在脚底下看。当然运动会的时候大家都坐着看,看不见的时候就把书拿出来坐在屁股底下。当然了,如果节目或者比赛比较精彩,屁股扭动得厉害,书也就扭曲了。
我看书一般不太入戏,也想象,想完了就完了;也感动,感动完了就完了;也乐,乐完了就完了。不过没有流过眼泪,倒是真生过气。记得最让我生气的就是顾城。看了他写的《英儿》。记得当时气得我要命,主要是没见过这么自私而且没劲的男人。自杀也就罢了,还杀了老婆孩儿。纯属一个不知自己为何物的瘪三儿。书是从伦敦的一个中文图书馆借的,我看到生气处,愤怒地用我的巨楷评论了几句,还在恨不能上脚踹他的时候,把书狠狠地扔到地上。还觉得不解气,就用黄色的笔把那几行字划了下来。要不是借的书,它肯定就被我扔进马桶里去了。老实说,我还不敢往马桶里扔,怕堵了。 到图书馆还书的时候,管理员一翻书,看到里面明晃晃的标记,说这是你划的?我心想,一本书这么多人借,她怎么可能一下看得出来就是我划的。就在我愣神的时候,她说这本书没有别人借过。我扫了一眼借书条,果然我是第一个借的人。赃证俱在,我点头认错。心想,这下该罚款了,也不知道要罚多少钱,问题是我还没带钱包。管理员看着我说,你先走吧,保持联系。 保持联系是什么意思?我一边走一边想。不至于晚上回家警察上门吧?或者他们会跟我们学校打招呼,让我不能毕业?怎么也得过几天就能收到一封罚款信了吧。过了好一阵子,我都没敢去那家图书馆借书。一天心血来潮,我又去了。在外借的时候心里还敲了一下小鼓,他们肯定会让我陪书。没想到,什么事也没有。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以后就开始肆无忌惮地借书了。不过,就是再生气,也不过是把书往地上多扔两次,不留笔迹了。 恢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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