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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北沙滩上的问题。。。
送交者: 西西里柠檬 2007年05月31日11:07:45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这段是回答老北的,因为老北站在问题背后。先说明我比较尊老,这里完全是依
事论理,其实我对多多也很平等,想了两个很辉煌的词句来赞美她,虽然实际效
果并不理想,嘿嘿,言归正传。


【“尊重知识和尊重人”比单纯地“尊重老师”的道德要求更高。】

从缘起来讲,人都是由近推远,从具体到一般,连老师都不知道尊重,怎么可能
“尊重知识和尊重人”呢?此其一也;“单纯地尊重老师”和“单纯地尊重某一
类人”是两个含义相同可以互换的语句,简单来讲,“单纯地”尊重任何人都不
是正确的态度。所以单纯地尊重老师,就属于错误的假设推不出正确的结论。只
要是尊重,就一定有尊重的内涵和原因,事实上尊师重道、师道尊严是不可拆解
的,拆解师道,师而无道,当然就无所尊严,这是多多也是所有反对尊师朋友的
基本逻辑,更何况还要“单纯地”尊重呢?这里面其实也包含了自证自恰的循环
论证,此其二也;最后对尊重人比尊重老师的道德要求更高一说,我不也不能认
同,难道老师不是人吗?尊重人和尊重老师又有什么对立之处呢?其实这里面隐
含了另一个问题,也是多多的一个挑战性问题:老师是否应该受到更多的尊重?
这涉及对平等的理解,先埋个伏笔,按下不表,嘿嘿。


【作为学生,我尊重值得尊重的老师和礼貌地对待其他的教职员工,净教我错别
字的老师我尊不起来,但我礼貌待之。】

这是个一般原则和具体情况的关系,但从尊此非彼中还是推不出不必尊师,也推
不出可尊可不尊,因为尊师是个一般性的理念。老北这段文字字字面上没有问题
,问题在于潜台词。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
与立,未可与权。」 一般原则遇到具体情况要讲权变,变则通,通则久。所以讲
到最后并没有放弃原则、准则,权变的结果是:原则依然永恒。


【作为老师,我没有要求,也没有期望过被学生“尊重”,但我教的好,被尊重
了,我认为那是学生该有的道德教养。】

我觉得后半句就是肯定尊师。前半句反映当老师的共同心声,这也是一种师德。
问题在于讨论尊师的时候,五味的几位老师在尊师和尊己之间发生了角色错位,
把尊师等同于尊己。其实尊师这个主题是老师无所「利」而学生有所「义」,真
正爱学生的老师不会反对尊师。


【现在不做老师了,但我对老师在心中还是心存敬意的,但不是没有理由地、被
教化地、被动地“尊重”。】

我觉得前半句又是肯定尊师了,上下两句,首尾相顾,是尊师的猫步舞,嘿嘿。
问题是后半句:“没有理由地、被教化地、被动地”怎么应该去尊重呢?事实上
被教化不等于没理由;人受到正确的教育,他就自觉而非被动;最后尊师也是有
理由的,而且有充分的理由。


【如果社会提倡“尊师”,那就是说明这些“师”们有问题了。问题还挺多。】

应该说是师道有问题了。另外「国之将兴,尊师而重傅」;「国将衰,必轻师而
贱傅」。所以说师道从有问题到没问题,也需要辨证的理解。


我不太适应五味的节奏,洪水滔滔一会儿就找不着北了,七八十来里以外的帖子
,到底回还是不回?真是个问题。所以借这个帖来感谢过去现在未来所有读柠檬
帖子和跟帖回帖的朋友,当然首先也应该感谢多多,我同意老本的看法,多多是
个好同志。但是。。。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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