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otte说:所谓人性,必定是人(生物意义上的)所共有的性质,所以能说得上
人性的,除了解剖学上的性质,我还真说不上来。这个说法问题很大,大到超过逻
辑。据说大猩猩的基因几乎和人一样(虽然猪啊小白鼠什么的也差不太多,但长的
不太一样,所以暂时忽略不记),既然猫狗都有「动物性」,那么能否因为大猩猩、
猴子和人类解剖学上同属灵长类,而说大猩猩、猴子也具有人性呢?
讲到人性,从世俗角度看一个是「良知」,一个是「理性」,就这两个东西。我们
说性善、性恶不能停在现象层面,不能停留在随机的或然性。站在世俗立场,人性
是一种界说,一种价值判断,一种自觉的取和舍,这是东方人性论的思维方式。孟
子用良知为人性立法,并不是看不见或无视人的本能和种种恶行,而是把这些归于人
类的「可欲」范畴。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所以儒家思想不把人类生
命活动中的「可欲」和「良知」等量齐观,「人欲」和「人性」是不同的,这是最
关健的一点。有了这个基点,才可能有升清降浊的人性界说和价值选择的可能。不但
可欲和良知两者不能同等看待,就是定量分析上,古人也很客观。孟子对良知只用
「几稀」这个词,也就是一个可以闪光的亮点,你用理性去点燃她,那就是人性的
光辉。就象腊烛,从生到灭都放出光明,这是非常自然的,就是BACH所说的人性开
显与否。孟子说非人也,是说腊烛没有点燃,所以不能透出人性之光。
告子说「食色性也。」就很接近西人的观点,把善善恶恶、良知和本能都等量齐观
了。所谓人性大海,深不可测。东、西方不同人性观,都不是简单的形而上的思辨,
它们产生都有历史文化和社会现实的背景,都有各自的合理性。但不论人性如何定
义,东、西文化总体上都是劝人向善、与人为善的。卢梭在思考人类契约起源时,也
认为其根本还是人的良知,基督教讲人有原罪,但目的还是引人向善,这些在讨论
人性问题时都不能忘失。
其实人与人之间存在存在观念冲突是很普遍的,争论之中不自觉变成人与人的矛盾
也是常有的,关健是自己能够化解。比如我t和问题多目前的冲突比较严峻,不过我
对她有信心,最终是不会变成个人恩怨。但和Charlotte、芹菜、小悟空就多少有些
旧怨了,修理起来有些困难。我这个直,容易得罪人,慢慢化解吧。 另外我觉得讨
论人性,同arendt会比较容易谈,尽管分歧肯定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