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底下几位网友提出《The Reader》里的女人和男孩两主角,是为了面子,女人是为了怕人知道她是文盲而甘愿去坐20年的牢,男孩为了替她守住这个秘密--也是为了她的面子--而不愿替她打官司。还有电影里的一些细节也支持这个观点。
但我总觉得这理由太牵强,我认为这是导演在布疑阵故意让人犯晕。
没错,她那次接到电车公司通知说因为她工作努力,升职了,不用再卖票了,调她去坐办公室当文员了,她怕自己的文盲露馅因而选择匆匆出走。但这相对于她的面子只不过是小事。而后来法庭审讯,那关系到她一生的命运,她自然要客观、实际地对待,就是逻辑地对待。因为要仅仅因为面子,她一俟宣判结束就可以自杀,何必要等到20年以后在监狱里受那个洋罪?而且在监狱里经常要写改造报告(这点当年中外一样),她的文盲也会很快露馅。所以,从女人的人物逻辑发展的实情来看,是她的认真和诚实使她选择了20年或者更严的刑期。
电影里写到,当她接到男孩给她寄来的第一批录音带时,她的服刑态度马上有了大转变。监狱管理人员后来对男孩说:她一开始表现很不好,心灰意冷不求上进,但是自从收到他的磁带后整个像变了个人,生活一下子好像有了动力。
而她最后的自杀,也是为了爱。当时和男孩20年后第1次见面男孩要是在分别时就势抱她一下,说:“我等着你。”什么的,她就绝对不会自杀。
所以,觉得这个女人对于爱和她看重的人的认真和执着,才是她几个重大行为的内在原因。至于面子有多大,是有很大因素,从古至今从西到东都有为面子自杀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但这个电影毕竟说的是20世纪后半叶发达国家的事了,感觉这种可能性不大吧。
我这纯属吃烙饼吃多了撑的,抬杠,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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