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话语同学在下面说“儒家文化没有真理的概念。。。君臣父子,父为子隐,不讲谁对谁错,不讲实事求是”,阿拉觉得有一定道理,只是必须澄清一哈。
儒家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原意好像是父亲、儿子互不告发罪行。在这个层次上,儒家将伦常看得比国法重,并不完全错。
顺便说一句,老柠在讨论死刑时,将法律,特别是其中的惩罚成分提到道德的高度,是不对的。法律对一个社会至关重要,但既不是最重要的,也不可以排斥其他所有人类价值。惩罚更仅仅是个手段,不是目的。
当然,在一个法制社会,比法律更重要的东西应该少而又少。但其中应该是包括人类伦常核心部分的不可亵渎的绝对信任,比如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夫妻之间的。这是人性中的几个不可动摇的根本价值之一。一旦剥夺,则人类的社会性必将解体,人类本身会沦为连禽兽都不如。
所以儒家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在这层意义上是绝对正确的。而且在这点上,中西文明是一致的。美国法律承认并保护的几个privileges即是例子。
我觉得真实话语同学“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指的可能是另一层引申出来的意思,即在思考问题时,中国的传统确是倾向于因伦常而无原则地不坚持自己见解。事情的真伪、是非往往不根据理性思维,而由尊幼关系、甚至权威决定。在这点上,真实话语同学并没有错。
中国儒学在两千年来的实践中有其说一套、做一套的特征,基于这点,必须补充声明一哈,中国传统中由于伦常而不坚持真理,是不是孔孟的原意,其实并不重要。
不过两者必须加以区别。
下面定理同学对真实话语同学的反驳游离于以上两层意思之间。在第二层意思上,定理的错误是混淆了ideology、国家的政策和对个人独立的对真理思考。而后者则才是真实话语同学指的意思,根据上下文来看。
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