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刚上小学一年级不久,第一批就戴上了红领巾,心里正美滋滋的。一天,去找同学一起上学。老师让带一块钱,交书本费。在同学家,等她穿衣服什么的时侯,她妈妈给了她一张一块钱的纸币。那天,还有几个同学也在。我没事就玩了几下那个同学的一块钱的钞票。后来,我们就一起上学了。
下学时,老师给我留下了,说同学的那一块钱丢了,是我偷了,因为那几个同学都看见我玩那个钱来着。我一下子就傻了,哭着说我没偷钱。老师说,你承认了我就不告诉班上的同学。你不承认就开红小兵大会,到那承认错误,摘红领巾。我一年级、刚戴上的红领巾、开大会批斗。。。。我,我哭着就承认了。
第二天请家长,我妈去的学校。她都气哭了。逼问我钱怎么花的,我只好编了几样。为了少让她生气,我主要编的是买了铅笔、像皮什么的。回家她罚我跪搓板,我爸回来了,一听就拉起我说,我带你找老师说去,你没偷。我吓得赶紧说,我偷了。我记得他扔下我的手,踢了我一脚。
老师还是信守她的诺言,也没在班上批评我。实际上她对我还挺好,我一直是三好学生,还是中队长。可越是这样,我越怕,怕小朋友知道我“偷钱”的事。小学那六年,我象个兔子战战兢兢地渡过来。
小学同学都一起上了一所初中,虽然不都是一个班,但我知道有人知道我的“底细”。“小偷”的包袱压着我,我也是小心翼翼地夹着尾巴做人。
高中可以考学了,我考上了重点高中,离开了所有的小学、初中同学,总算松了口气。但我还是有阴影,上大学就想上外地大学,到谁也不认识我的地方去。家里人反对,最后没去成,我还是在北京上的大学。上大学那段时期,乱花钱,假装大方、假装不把钱当回事。
小学、中学、大学,我都没有知心朋友,同学们在一起,我总象个局外人,不能溶进去。
我毕业了,在一所高校当老师,我以为我甩掉了“小偷”的包袱,直到有一天,同办公室的一位老师,在办公室里丢了一双冰鞋。当她对几个同事说这个事的时候,我的脸一下子红到脖子根。
今天怀这个旧,我把这篇小文写出来的时候,我知道我已经彻底地摆脱了那个恼人的包袱。我想,我不怪那个老师,也没觉得自己特别的委屈,只是我的人生有一个遗憾,别人各个阶段都有要好同学,而我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