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风败俗,说的是败坏社会风气习俗,用以谴责不正当的行为。此成语杀伤力大,使用范围广。历史上曾用于批判自由恋爱,男女平等。此次南京某教授的个人私密性行为,被追求了刑事责任,更为大多数人群起而攻之。当少数人质疑他的私生活并未影响别人,持反方意见的代表立刻亮出此词,即曰:虽然此教授没有伤害到不相关的人,但他破坏了整个社会风气,如不惩戒,则必将导致民族衰败,国家灭亡。此等严重后果说出,于是那些质疑的人必将恍然大悟,深悔自己看得不深,想得不远,既而也担负起维护抵制伤风败的重任。
然而我纳闷的是,在中国,这风和俗究竟是谁能伤谁曾败的?只听说过楚王爱细腰,宫中多饿死,只听说过留头不留发,男人梳大辫,只听说过汉武罢百家,诸生皆修儒。就是连伤风败俗这个成语本身,也是出自韩愈批判唐宪宗奢华迎佛骨的奏折,结果他被贬潮阳路八千,长安城的人照样跟着皇帝一起拜佛。可见举凡衣着,发型,文化,宗教,这些社会风俗,从来都只是被当权者伤之败之,草民又何尝有可能维护之或改变之?何以到了今天,南京某教授的行为竟然有了毁灭我国家民族的力量?
说到南京某教授的行为,定为淫乱。但看看自古以来,最淫乱者恰恰就是皇帝和当权者。上行下效,当贾家送女儿入宫当N奶以荣,那假正假敬们讨几个姨奶,偷几个丫头,又有什么关系呢?这种当权者才有权力行驶的伤风败俗的行为,华夏代代相传,至今也没有消亡的迹向,也看不到毁亡我民族的事实。草民们因为无权干预当权者的行为,于是只能视而不见,久而久之,竟论起我民族历来遵礼守节,才有了今日之繁荣,这皆是我等草民之功。于是批判南京某教授的性行为,便成了国家民族赋于之光荣职责。这实在是一种虚假的被责任。
既是虚假,就不如真真实实地依法论事,而不要超越法律地粗暴干涉他人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