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古这种事,从来都是为了现实的需要,比如欧洲的资本主义思想萌芽,打着文艺复兴的旗号,清末的君主立宪,先考出《孔子改制考》。明明是经济的发展与旧有社会关系脱节了,需要寻找新的社会秩序的思想基础,但因为新鲜事物的直接提出没有根基,于是要往年代久远一点的历史里找一个伪根基。为什么要年代久远一些呢?因为当时人的一些只言片语,述而不作,模糊不清,正好用来往现在需要的方向解释。
借古创新,借壳上市。这种把戏大家都见得多了。现如今所谓新儒家,骨子里打着复古的旗号,实则为巩固中国当前的和谐社会寻找思想基础,何以真有什么“文化保守主义”?要保守干嘛不从三皇五帝那里开始?那可是历来一直被向往的中国乌托邦。
一般来说这种为了创新的复古,实则应是一种进步,而不能是倒退。儒家的三纲本是与现今的法律思想相违背的。三纲实际上是确立一种服从与被服从的金字塔结构,而每个level上的人在法律面前不是平等的。Low level的人无法用法律约束high level的人,造成了不同等级之间相互沟通的失衡,于是每一次的调整都只能是残酷的推倒重来。而在现代的法律面前,当权者是要受被民众监督的,当权者只是代表民众行驶权力,并没有要民众服从的权力。这强调的是一种有契约保护的合作的关系,也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人与人的关系法则。真不知道楼下说的三纲不能废,将法律的基本平等权置于何处?将现代社会最基本的“人人平等”思想置于何处?
在现代社会里,当权者有义务象民众说清楚自己当权后将要实行的政治,要用民众听得懂的声音,要连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否则任你说的天花乱坠,也没有人会选你。象楼下抛出一个似是而非的“文化保守主义”,然后说“明白了文化保守主义的伟大尊严,很多中国文化传统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种天马行空般地论调,叫我们相信能解决什么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