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什维克: 耐折腾的德国人 |
送交者: 孟什维克 2011年04月29日21:30:47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昨天跟狮子讲起来德国眼镜,oops说起码400欧元。行情时价我是不懂,不过十几年 前,我的确在中国店配过一付德国镜架,挺贵,价钱忘了,只记得再换眼镜的时候, 镜片已经和毛玻璃差不多,很有一些年轮了。可是虽然如此,镜架折叠处的螺丝却 毫无磨损,镜脚转动起来仍然像新的时候一样,一张一弛,松紧有度,真是不可思 议。 据说一些中国人到德国收买倒闭企业,也时常惊异于德国人厂房、设备的井井有序、 一尘不染,完全没有想像中倒闭企业一片残破的景象。有位中国企业家原来只准备 把设备买下运走,后来原封不动把厂房、设备连所有职工也一同认购了。 德国的产品,德国的素质,由此可见一斑。 不过凡事都有两面性,以德国人干事情的劲头,做错一件事,修理起来也相当麻烦 和闹心。比如形而下之修理希特勒,形而上之修理康德,都是费时费工、愁云惨淡。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康德哲学之理性精神,其实充满独断和暴力,比之帝王专制有过 无不及,只不过其外表貌似冷静,一派儒雅的夫子气,加之精神顺民,对理性的蹂 躏习以为常,视而不见罢了。比如康德陶醉在自己的形而上学道德理性中忘乎所以, 竟然把孔夫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视为走地鸡和不入流的的道德杂碎,认 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绝不可能是普遍的法则,因为它并不包含针对自己义 务的理由、对他人爱的义务的理由,也不包含相互之间应有的义务的理由,否则的 话,罪犯就会根据这一理由而与处罚他的法官争辩了。由此可见,康德的形而上学 和理性至尚,已经到了一种不顾一切的疯狂程度,当然这其实是一件值得高兴的好 事,它能让人看清人类理性之弊端与危害,尤其是在像康德这样“无懈可击”的丰 碑式的思想巨人那里所出的状况。 如果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包含相互之间应有的义务的理由,那么罪犯就可 以根据这一理由,而与处罚他的法官争辩吗?这是什么二五眼逻辑呢?康德的意思 是说,既然法官自己也不愿被处罚,那凭什么要来处罚罪犯?康德在这里偷梁换柱, 连起码的因果逻辑都不讲,把罪犯和法官完全抽象成两个无根无据、无因无果的对 等个体,并用这种抽象对等关系,来叠代和偷换罪犯与法官的关系。然而既然康德 举证了罪犯与法官这两个概念,同时也就无法把两者再重新定义为对等的抽象个体, 否则你根据什么来判定一个人是“罪犯”?所以康德在指称罪犯与法官时,用的是 具体概念;而在罪犯反诘法官时,用的是抽象概念,并于此同时,把荒诞推理归之 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普适性。 可见康德为了维护他的神圣理性,连概念和逻辑都弃之不顾,而恰恰是他的繁琐哲 学,蒙骗了无数单纯的眼睛。其实这里的逻辑非常简单 ── “己所不欲,勿施于 人。”确实是颠扑不破的普世真理,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罪犯之所以被称 之为罪犯,不正是因为逾越和违背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准则,才成之为 罪犯的吗?哪有用“己所不欲,可施于人”去犯罪,然后再用“己所不欲,勿施于 人。”来赎罪的道理呢? 康德哲学就像药一样是有价值的,并非一无是处。但从康德哲学我们可以明白一个 道理,人类不可滥用理性,人类不可做自身理性的奴仆,就像人类不可做自身欲望 的奴仆一样。 按照我这个食古不化木鱼脑袋的看法,今天中国人迷信康德,和当年崇拜毛主席完 全没有两样,只不过康德是睡在国人精神世界的水晶棺里罢了。 |
|
|
|
实用资讯 | |
|
|
一周点击热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复热帖 |
|
|
历史上的今天:回复热帖 |
2010: | 偶觉得吧,老印和老中都是第三世界来的 | |
2010: | 从王医生开枪杀人谈中国人在职场上如何 | |
2009: | 好奇啦,这六部中“户部,礼部”是干嘛 | |
2009: | 谁知道怎么把小米粥煮得不特别象泡饭 | |
2008: | 小时候的一些顺口溜 (增订修改版) | |
2008: | 印度老人 | |
2007: | 天津吃喝玩乐 (二)洋 | |
2007: | 司马非马:《最后的刺客》(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