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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为什么不应该禁 AK47 之类的武器?提上来回零一
送交者: 直言 2012年12月14日19:43:09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零一同学的原文是:“请教一下,拥枪派不同意禁 AK47 之类的武器理由是什么?”

直接的回答是因为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说:。。。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间接的原因,也是美国以外的人民很难理解的,就是美国独特的立国传统价值观念之一,即公民高度自治。政府,尤其是联邦政府(中央政府)的权力必须被严格制约。政府禁止公民拥有武器、或者可以拥有何种武器,都是对这种权力制约的严重挑战,故不为美国人民、尤其是珍视美国传统价值观念的保守人士所允许。

美国,以致英语系国家,在法制上,实行的是有别于欧洲大陆系统的common law传统。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在立法和司法上,common law更尊重传统和惯例,而欧陆体系则更倾向于精英立法和政府规定。例如,当无成文法规定或禁止的情况下,common law传统的美国倾向于理解为人民可以做,不必政府准许;而欧陆体系则倾向于理解为不可以做,除非政府允许。

在是否应立法禁止模棱两可的情况下,美国倾向于不立法禁止,而欧陆体系国家则更倾向于立法禁止。

在美国的政治现实中,对人民是否有权不受限制拥有武器一向是个政治话题。

篱笆辱民主党常常以禁止进攻型枪械作为迎合选民的利器,尽管进攻型枪械在所有使用枪支的谋杀中占比例大概不到百分之一,AK47更少被罪犯使用。

从数据统计看,禁止AK47 之类的武器,与减少控制谋杀乃至暴力犯罪基本没有什么关系。仅仅是篱笆辱的一张政治牌而已。与警察生命安全倒是有些许关系,可惜,对罪犯倾向于同情的篱笆辱对执法系统并不友好,也不真正关心,因此,这个理由也很站不住脚。

既然使用进攻型枪械的仅占涉及枪械的谋杀不到百分之一,真正要控制犯罪,必须要全面禁枪才有效果。

涉及枪械的谋杀大致可分为三类:与贩毒有关的街头犯罪,普通谋杀,和类似今天发生的大规模滥杀无辜。

忽略可行性,即使全面禁枪,蓄意谋杀者,可以轻易采取其它手段,而不会因为没有枪支而放弃。对滥杀无辜者,同理,也不会起起任何作用。中东恐怖分子制造恐怖事件,大部分并不使用枪械。911事件可以佐证。可能会有一定效果的,可能仅限于街头random 谋杀,而且效果也很有限。而且一如禁酒禁毒,一旦政府禁止,贩卖枪械会转入地下,枪械必成为如贩毒一样的暴利生意,既制造与分赃抢夺地盘相关的新的犯罪,也不能防止真正的罪犯拥有枪械,所以最终结果反而是剥夺了守法公民持枪自卫的权力和机会。

所以除了让人民感觉良好,禁枪并无多少实际意义。

另外,主张进一步控制枪械者常常忽略一个重要的事实,即美国已有的法律其实已经禁止有犯罪前科或精神疾病者购买或者持有枪械。只是出于各种原因,没有真正实施而已。所有对暴力犯罪现实且有效的解决方案是实施已有法律,而不是增加新的立法。

对真正铁了心的谋杀,社会,尤其是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基本没有办法,哪怕我们放弃自由,变成一个警察国家。

枪械,或任何武器,都不会谋杀。谋杀者,是人。

再次为康州今天发生的悲剧的死难者、尤其是年幼的孩子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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