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国母彭丽媛在“父母哭求我把弟弟调离老山,我拒绝”一文中说:
“我弟弟他们一块参军的9个战友,牺牲了6个,他是运气好。在他出发之前,很多人都跟我说,包括我的父母:动用动用你的关系可以把他留下来,他们一块参军的有两个留下来了,一个是公安局局长的儿子,还有一个是什么书记的外甥。我父母哭哭啼啼也让我去说,我说,不可能,正因为他是彭丽媛的弟弟,因为我太有名了,人家其他战士都不是爹妈的儿女?他们都是有爹妈、兄弟姐妹的人,人家可以去打仗,我的弟弟就留下来,那我一辈子都翻身不了,不可能的,就得上前线。我们家就这么一个男孩,我还有一个妹妹,都比他大好几岁(我比他大6岁)。我父亲那时还很年轻,我弟弟当兵打这两年多仗,他头发全部白了,每天都担心。这是我当兵以来最难忘的一段经历,它丰富了我的人生。这些事情现在还历历在目,就跟昨天的事儿一样”
俺惊诧了一哈。
不滥用名声职权,不因有后台而搞特殊化,原本是件令人敬仰的高尚事情。
但是,理由应当是公平之心,其次是责任感。
如果动机是因为让俺以后怎么混,怎么出人头地,那就灰强可怕了。因为如此,岂不成不惮用亲骨肉的鲜血染红自己的顶戴花翎的人了莫?
祖国歌功颂德,常常将此类思维当作美德,曰大公无私。殊不知,一个连骨肉亲人都能够当筹码换取功名的人,比之一个徇私作弊的正常昏官,要可怕几百个数量级。岂能委以大任?
人类历史上大邪大恶者往往是此类六亲不认者,一点都不奇怪。因为如果连亲骨肉的生命都可以牺牲的话,又如何会珍惜他人生命聂?又有什么恶不可以做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