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問題
巴爾迪摩的種族騷亂暫時平息了。不過美國的人們絕大多數都認為,日後還會有種族騷亂發生。我有種印象,美國黑人掀起的種族騷亂往往是由於白人警察在執行公務中
的過激行為。這次當然也不例外。25歲的黑人青年“格雷(Friddie Gray)今年4月12日在巴爾的摩被捕,當時還健康並能走路,半小時後到達警署時已經不能說話。19日,格雷因嚴重的脊椎損傷死亡,脊索80%斷裂。公眾至今沒有獲知格雷從被捕到受傷、最終死亡到底是怎麼回事。此事在當地引發了強烈的憤慨,民眾抗議從格雷的葬禮開始持續至今,終於演變成了一場騷亂”。
絕大多數黑人,還有同情黑人的其他各族裔的人們,都傾向於警察懷有種族歧視的心理對待黑人。不過黑人的犯罪率的確是高。對此,認為警察不公正地對待黑人的人們認為,黑人的高犯罪率的原因也有種族歧視的成分。咱沒有確切調查過這個問題,但是,應該說黑人犯罪率高不可能完全是因為種族歧視;也可以這麼講,拋開種族歧視的原因,美國黑人犯罪率高是不爭的事實。如果誰一味地強調“就是因為種族歧視”,那他就帶有種族偏見。
在美國,非洲裔和拉美裔的犯罪率都是偏高的。為什麼拉美裔沒有接二連三地大規模抗議警察過激行為呢?難道警察見到拉美裔嫌犯就手下留情?不可能的。我希望社會學家們做詳盡的社會調查,用數據來說話。我猜測,在美國,警察對黑人嫌犯的過激行為肯定有,而且他們對拉美裔嫌犯也一樣,甚至更凶。
美國是個制度很完善的法治國家。警察公正執法肯定會比中國大陸好得多。我現在想問的是,美國警察在執法中是否普遍地存在行為過激?為什麼黑人控告警察執法行為過激時,陪審團會認為警察無罪?社會工作者們,請你們多多調查。
我同情美國黑人的社會境遇。不管怎麼說,歷史上黑人的命運很悲慘。他們現在在美國社會中收入低,受教育水平低,家庭相對更不穩定,確實更需要幫助。然而,非洲裔中有否存在偏激的情緒,認為他們什麼事情都得大鬧特鬧?
其實我認為黑人們走上街頭抗議也沒什麼不好的。每個種族的人們都應該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考慮問題嘛。當年以黑人兄弟姐妹們為主的民權運動,就使美國少數族裔的人們都受了益。那場運動總體上來說應該肯定。可我也希望黑人也該理智地看問題,不要動不動就感情用事。另外,對於黑人引起的種族騷亂,其他族裔的人們也該客觀看待。切不可歧視他們。
再有,在美國生活的人們,是否因為種族問題總也不能很好的解決就否定現行社會制度?別這麼極端地看問題。我相信美國歷屆政府都是積極地採取各種措施緩解種族矛盾的。然而,這個問題太複雜,用“源遠流長”來形容並不為之過。我們是否可以這樣理解這個問題:人類社會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制度。當一個社會問題遲遲不得很好地解決,這意味着問題的主要因素在於人類本身。你可以這樣看待好像“社會毒瘤”的社會問題,政府去積極解決,或許可以遏制“病情”的惡化,如果聽之任之,那將毀滅有效運行的社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