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二X的从犯玉是杀人主犯二X他哥以前当兵时的战友。杀人用的手枪系由玉从他自己的哥哥处偷得。玉的哥哥当时任某军校的警卫连长,受此杀人案牵连也挨了处分。
玉劳教出来,没有了工作,成为本城最早“下岗”从事小买卖的人之一,堂堂某大军区后勤部干部部长的公子,与社会上饱受“傲慢与偏见”的底层群众打成了一片,在动物园门口摆了个照相的摊位,按那时的标准算是收入颇丰。那时候做私人买卖的还多少被看做资本主义的苗,公安局的人逢年过节的总要招呼他们一下。特别是“十一”前,玉会与其他摊主一起提前到广场观礼上站成一排示众,由公安人员向他们讯话:“通读马恩列斯毛的著作,没有一处说社会主义能够允许雇佣劳动,你们谁要是敢雇工或是变相雇工,就是剥削行为,查出来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每遇此时,玉都和同伴们一起,在心里想着:“牛什么牛?我一天挣几百块,收摊后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喝什么喝什么,你吃一个喝一个试试?”以此来抵消过路的小朋友们那些嘲笑的目光。
我的律师朋友经此案后声名大噪,来请他做律师的人络绎不绝,今天来个因诈骗被控的,一口一个“咱长了张布告脸”(此人的女友非常矮小,却能每回当他在馆子里大醉后将身长六尺的他弄上自行车推回家),明天又是个因与对门阿姨睡觉已经入狱的学生家长来要求平反她的孩子,理由是阿姨勾引她的孩子而非她的孩子强奸了阿姨。有一天,来了个戴墨镜手执竹棍的外地人,眼镜一卸,将律师吓得要跳起来,只见他两个眼珠子都不见了,眼眶周围发着炎,原来该人曾与其亲姑姑通奸,被村里人发现后,施以私刑:用竹板烧热,将其双眼挖出。
这么大好的形势,加上他在省政府里负责上访接待的本职工作,朋友本来可以在仕途上有所发展,然而事情却发生了。他在北京工作的妻子到了美国,于是他想方设法要跟随她的脚步。为了达到目的,他先是拒绝入党,后又调入律师事务所工作,终于得以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