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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杨:一条汾河门前过 (2)
送交者: 简杨 2005年09月24日09:46:06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四

黄志达黄棒棒长到三岁的时候,依然还是一个干瘦丑陋的小孩儿。人们说孩子没有丑陋的,但他实在是丑,两只眼睛眯缝着,脖子里和背上全是象鸡皮那样的点子,就连我母亲都悄悄说:实在是丑,没一点你大姐的样子,丑得连你姐夫也不如,将来怕是连老婆都找不到。

但等我大一的时候回来,棒棒已经脱胎换骨。我一走进大姐家的院子,就看见一个很清爽的小男孩儿,盯了我一阵后,就很伶俐地叫我六舅。我疑心自己听错了,便问他他爸爸叫什么。他说:“我不光知道我爸爸叫什么,还知道我妈叫什么呢。”我就让他说。他说是丁汝兰。又问他怎么还记得我,姐夫已经从屋子里出来了,说大姐经常拿着我的照片让棒棒看。

我说:“棒棒变得连我连不敢认了。”

姐夫得意地说:“可不,我以前都吓坏了,以为他会长得象我这么丑。”

过了三天我又去,棒棒在院子里和小朋友玩儿,见了我也不说话了也不喊舅舅了。我拉住他问,你不认识我了吗。他说认识。

“那我是谁?”我问。

他说:“你给我买个冰棍儿我就告诉你。”

“混帐!”我笑着拍了一下他的屁股。

走进屋我对姐夫说,“你这儿子刁得狠,长得象我大姐了,不知性格象了谁。”

棒棒在外面听见了:“我妈说象你!”

我对姐夫说:“你得管教一下这个小东西,他凭什么骂我?”

他说:“你凭什么先骂我儿子混帐?嘿嘿,你活该。”

棒棒的聪明觉悟还体现下面这件事情上。我有年回去过暑假时,棒棒非要让我给他讲故事,讲了很多,棒棒还是不肯罢休,我就给他讲曹操兵败的故事。这故事是姐夫在我小时被我逼急了编出来的。话说曹操仗败之后,带着败兵三千来到太原,当时汾河边上的洋灰桥还是一个摇摇欲坠破烂不堪的木头桥,一次只能过一人一马。每次要走二十多分钟,姐夫便模仿着马蹄的声音:哒哒,哒哒------哒的我烦了,说什么时候才能全过去。他说明年夏天吧。到了第二年的夏天,我想起了旧事,便问他,人马总算过去了,后来呢?他说后来曹操又打了一仗,又是大败,又只好回到洋灰桥,哒哒,哒哒----我说算了,你骗人。

我刚给棒棒讲起了这段三国,姐夫就笑,说:“你都上重点大学了,还是这点儿水平啊?”

我也不理他,只是给棒棒哒个不停。小家伙突然问:“六舅,曹操当时在汾河哪边儿啊?”

“东边。”

“他要去哪儿养兵呀?”

“山东,”我随口说。

他就跑了。

我就问姐夫他们最近单位怎么样。姐夫说清贫些,还不至于活不下去,但你大姐就不行了,一天到晚回来说单位要精简,工作都快保不住了。大姐说,你姐夫这个人胆小,已经愁得睡不着了。我问她,要是被减下来怎么办。

“我去做衣服,开个店什么的,”她道。

“算了,减下来就在家呆着,你那个身体还不如我的,”姐夫说,“我到外面揽点儿活,帮人家搞点儿装修什么的就行了。”

大姐就告诉我,姐夫现在晚上在帮一个公司看大门,早晨再去上班,很辛苦。

我听了很难过,说我毕业了以后,会想办法帮他们。又问姐夫他最近的肝指标化验结果怎么样。他说基本上还能控制住。

正说着,棒棒拿着一本地图走过来,“六舅,你错了。”

“我错什么了?”

“山东在山西的东边,要去得过东山,出娘子关。洋灰桥在姥姥家那边,靠西山。曹操要过了桥,就到西山了,出了西山,就得过山西西边,再过黄河,那他就越走越远,不是往陕西去就是往内蒙去了。他要去山东,根本不要过桥!”

我目瞪口呆,大姐姐夫则笑。

“你连七岁的孩子都哄不了,你能毕得了业吗?我是不敢靠你的,”姐夫说。

“这故事最早还不是你说的?是你说的臭!”我争辩道。

大姐把儿子拉过来,亲了一下。

我回了北京以后,大姐就给我写了一封信,说她已经下岗了,在桥西附近开了一个店,生意还马虎,只是刚开张,她又木讷,方方面面打点不过来。又说不光要对付税务街道,还有些难缠的顾客。“但你不要担心,老天没有绝人之路。棒棒是个聪明懂事的孩子,成绩总是班里的第一名。有那么一个儿子,我和你姐夫什么苦都吃得下。”

我一直没有把大姐和自谋职业者联系在一起,也不知道她的艰难。每次回家也很少到她的缝纫店里去过。

大三暑假的一天,我在姐夫家吃过饭,带着棒棒去给大姐送饭。那天刚下过雨,路上这里一个坑那里一滩水,大姐的店前用灰渣铺了一条小路。

棒棒突然说,“六舅,骑过去,骑过去!”

街的那头停着一辆皇冠,象葡萄酒一样的暗红色。车身上滴着晶莹的雨水,幽红的漆面映着灰的建筑,绿的杨树,车轮附近到处是零落的树叶白花。在那个简陋陈旧的住宅区里,它就象是一位绝代佳人。棒棒那个小家伙最喜欢汽车了,我便朝路那边骑去。这时,一个男子匆匆从大姐的店里走了出来,我来不及躲闪,一下子撞在了他的身上。男子穿着考究,浅色的裤子上溅满了泥水。我连声道歉,他只是退了一步,头却连抬也没有抬,便朝那辆车去了。发动机响起的一瞬,棒棒摇着头,有些遗憾地说:“好看是好看,就是车发动起来的时候声音太小了,不气派。”我好笑地说,“棒棒,那才是好车呢!”汽车从我们身边飞快地驶过,很快就消失在小巷尽头。

走到店里,大姐正望着窗外,眼圈有些发红。

我问她怎么了,她说顾客对她做的东西不满意,骂她把布料都毁了。

“是不是刚才那个男的?”我问。

“是。还说早知如此,不如到商店去买。”

我说:“混帐!装什么装?那就早去啊!”

棒棒也用小手拍了一下缝纫机:“混帐!”

大姐便笑道:“你也会骂人了?”

大姐又问棒棒作业做了没有。他说都做了,还帮爸爸扫了地。大姐爱怜地看着他,突然自语一样地说:“有这么好的儿子,老天不是偏爱我还是什么?”

                  五

从初中时为王秀子砸破了别人的脑袋起,我已经喜欢她好几年了。到北京上大学后,她已经很少穿红色的衣服了。她说她穿红衣服根本不象我想的那么浪漫,而是出于一种无奈。我问为什么。她说她总是捡姐姐们的旧衣服穿,那时候衣服的颜色又单调,除了红的还是红的,她早腻了。她说她穿红衣服根本不象我想的那么浪漫,而是出于一种无奈。如果她今后有了钱,她是一点红色也不要的。对她来说,红色代表穷,过去,无可奈何,没有口味。她要中间色、蓝色、丁香色,墨绿色、白色、黑色……我说,好了,好了,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她又告诉我,她虽然象我那样在一个大家庭里长大,但却从没有象我那样,和兄弟姐妹们关系亲密过。

有一回,我们两个人躺在园明园一片金黄的芦苇里,她说她心里很难受。因为那天是她小妹妹的祭日。她伤感地说,“我小时候最恨她了,她死的时候,我还高兴过。”

她有兄妹五个,家境贫寒。她小时最向往的是一双白球鞋,但母亲从来没有给她买过一次。所以,每当学校有运动会和演出时,她就一个人躲在家里用白粉笔往鞋面上涂色。对一个八,九岁的孩子来说,穿着那么一双鞋在正式场合抛头露面简直就是耻辱。母亲很溺爱她的妹妹,从没有骂过她,秀子和妹妹吵架时,母亲责备的总是秀子。秀子曾在夜里祈祷过世界上只有她,而没有妹妹,也想过如果父母的孩子少一些,她母亲对她的爱就会多一些。每一次这么想的时候,在她的黑名单上,她第一个划掉的就是妹妹。一天,她下学回来,见院子门口围了一堆人。进去看时,地上有一滩血。邻居说,她的妹妹爬到一辆小轿车上玩儿,司机倒车时没有看见,把她甩了下去……

“从那以后,我就一直没有爱过我自己,”她说。

我把她抱在怀里,告诉她,我爱她,胜过我爱我自己。

她泪光闪闪。

我们喜欢在黄昏时到学院路上散步。秀子有各种各样的怪想法,比如说,看见一个将夹克衫和西裤搭配在一起,手里提着尼龙袋的面色从容的中年男子时,她说:这个人最起码是个讲师。我说我同意,因为我的老师们基本上都是那个打扮。她又说她能看见我十几年后也这么在学院路上走着,红尼龙兜子里上课时放讲义,从食堂出来时放馒头,后座位上夹着一袋大米,车把上挂着用粮票换的鸡蛋。我说,“你别糟蹋我了,你糟蹋我就是糟蹋你自己。”

“何以见得?”她问。

我说:“十几年后能逼着我到农贸市场拿粮票换鸡蛋的人,肯定是你。”

她满脸飞红:“我才不会嫁给你呢。不过,我在路上见到你的时候,我会说:啊呀,丁强,十好几年了,你怎么还这样儿啊?”

大学的最后一年我才把秀子带给家人看。大家很早就知道我曾经为她差点儿把人打死过。秀子走进我家的时候,她的手微微发抖。我一一介绍着,她一一叫着大家:大姐,姐夫,二姐……作为这个家里最小的也是唯一的儿子,我时常感到我自己不止是有一个母亲,而是有六个,且是六个特别爱我特别为我自豪的母亲。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曾被这些母亲强迫着穿过她们自以为最适合我的衣服,被她们干涉过我选择什么样的专业和交什么样的朋友。她们为了我,不仅互相争吵过,还一起设计过我的未来,想象过那个将来会成为我的妻子的人。当我做了她们认为不对的事情时,即使是在我上了大学之后,我的耳朵还被拧得发红过。所以,当秀子和我走进母亲那个狭小的单元房时,五个姐姐和一些姐夫齐齐回头看着我们的时候,我突然有了冷汗。那天不光人多,大家还一人手里拿着半颗西瓜,正吃得昏天黑地。我们家有那样的习惯已很多年,夏天时,吃过晚饭,把西瓜打开,一起说笑。那天,也是一样。大人们有的站在厨房里,有的坐在过厅里,我的外甥们则跑来跑去。

五姐把一颗西瓜从中间开成两半,“这是你们的。”

秀子看了看,说了一句话:

“我胃口小,只吃一块儿行不行?”

说实话,那种瓜并不大,因为不大,大家才一人拿了半个吃。

“行啊,怎么不行?你别客气,就当是在你自己家里一样,”大姐说着就叫姐夫去切瓜。但秀子又说了一句话:“我去切吧,我喜欢切成块儿放在碗里用叉子叉着吃。”我听了就在桌子下面踩了她一脚。

秀子话音刚落,大家就立刻安静了下来,连孩子们也不跑了。静得真是连一根针掉了都听得见。

五姐也算个太原市文学届的名流,经常写些教女人怎么坐站吃穿、美丽动人和擒拿配偶的文章。她听了那话便走进厨房,很快就用一个盘子盛了几小块瓜,端到了秀子面前。她然后微微笑着对孩子们说:“你们以后也得斯文点儿,你看你们,哪儿象吃瓜,倒象洗脸。”

大家马上也恢复了正常。

秀子走了以后,我问大家王秀子怎么样。

大家都说不错,说罢就又接着吃瓜。五姐快人快语:“强强,你是想听我说实话,还是说假话?”

“当然是真话。”

“长的很漂亮,做派很精致,”她说着已经忍不住笑了。

四姐说:“你不就是一天到晚在教人精致?”

“嘿,那不过是文章,这可是生活啊!”五姐反驳。

大姐说:“人家不就是没象你那么抱着西瓜大吃嘛。”

五姐反驳说:“不是没象我,是没象你,没象大家!每个家有每个家的传统,强强说王秀子也是在大家庭里长大的,可她比我教出来的那些女读者还出色,你们愿意让强强找这么人吗?”

姐夫笑道:“你住嘴吧,再说一句话,强强就要恨你了。”

大姐说:“你要再说,连我也要恨你了。我看人家挺有个性,实话实说。胆儿小的,一进来看见我们的样子,吓都吓跑了。如果人家把你给的那半颗瓜吃了,你可能又会说别的了。”

我追着大姐走到厨房里:“大姐,你说的是真的?”

“我什么时候骗你了?我平生最恨别人干涉他人的恋爱。做家人的,最多只有资格给你提一些参考意见,说多了就过分了,”她说。

“我想一毕业就和她结婚,”我说。

大姐看了我一阵,微笑着:“好啊!希望你将来老了想起自己的恋爱时,还是觉得那块儿煤糕不扔不行。”

                  六

我在毕业的时候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把医放弃了,去药厂工作。二是做实习医生,去北京一家医院的急诊室,但会清贫。我心里是想去医院的。但秀子说,去药厂吧,医和药都差不多,医就是药,药就是医。我知道她是装傻,便说:如果医能和药一样,男的就和女的一样。亲爱的,你就和我一样。她想不出别的话反驳我,只好说:医院就医院吧。

我们没有家,她和我都住集体宿舍。我的室友因为我和秀子新婚,特意把宿舍让给了我们,自己则搬到隔壁和别的哥儿们挤了几个晚上。但他的日用之物却没有搬去,一早一晚,他都得过来拿东西。他先小心地敲门,跟我很不好意思地道歉,说他不是成心的。他一会儿拿走了短裤,一会儿又回来说他忘了牙刷。他是个妇产科大夫,我不能让他臭烘烘地去上班,玷污了我们医生的职业形像。我把东西递给他之后,就又接着和秀子温存,发誓说:凭我的能力,几年之后我一定再也不会在这种地方住了。她闭着眼睛问我那会住在哪儿。我说:住一个独家的小楼,面向大海,听得见涛声,闻得见海风,落地的窗子,满院的鲜花,阳光是阳光,蓝天是蓝天。她说:你说的不是北京吧?我说:当然不是,是加州海滨,总有一天,我会带你到那里落脚的。她嘻嘻地笑:你是个骗子,不过我原谅你。

秀子那时还没有象后来那样能入骨三分地挖苦我,我还有很多庆幸的感觉,觉得我妻子不俗,觉得自己真是找到了象大姐和姐夫那样相濡以沫的爱情。

新婚的生活很快就不浪漫了起来。我记得有那么一夜,室友去外地出差,我和秀子已经上了床。半夜两点的时候,室友回来了,见了我们非常尴尬,说他没想到,要知道秀子在,他就会在火车站蹲一夜的。秀子躲在被子里对他说:你出去一下好不好?室友便到走道里等。秀子开始穿衣服,内衣、衬衣、衬裤、毛衣、外套、大衣……我问她你要去哪儿。她暴怒地说:哪儿都行,只要不是这里!她往楼下冲,我在后面追,在宿舍楼下面的小路上,我拉住了她。

“我们有了房子就好了,”我说。

“你哄鬼。你们室主任都四十了,还和老婆挤在筒子楼里,他老婆把他的内裤洗了就挂在女用洗手间里。图案是米老鼠!你不知道吧?!”

“大家刚来时都是这样,慢慢就会好的。”

“什么是刚来?刚来是三天,一个钟头,最多不超过一年!就算你是刚来,他也是刚来?”

“你要我怎么样?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你我也得那样,谁都要经过这一步。”

“我就不想那样!”

“不那样你要怎么样?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不那样!”

“你到底想让我怎么办?”

“走,出国!”

“我什么时候说我不走了?!”

“你连托福都没考,你根本就不想走!”

两个人吵着,叫着,拥抱着。回到宿舍来,室友已经酣声如雷。秀子和衣躺在我的怀里,眼睛看着窗外,直到天色微明。

她自那以后就再也不来我的宿舍,说她不能丢人了。后来每当我要碰她的时候,她便把我的手拿开,说她不能为一时的生理快感而害人害己。在我们结婚后的两年里,她怀孕两次,也人流两次。都是她做的决定。最后一次去的时候,我的室友是主刀的医生。他悄悄对我说:“你老婆是医盲,你难道也是?她以为子宫里长的都是猪油,多刮一层她就能苗条一点儿对不对?”他又说:“我从没见过女人躺在那儿了,还能象你老婆那样谈笑风生的。”我辩解道秀子其实是个胆子很小的人,说笑一下不过是给她自己壮胆罢了。室友冷笑道:“那也要看是怎么说笑。”他然后又说,秀子想做结扎,他不干,说这事儿他不能不让丁强知道。秀子就笑道:“你和丁强说干嘛,他还不放心你的技术呢!你没准儿会把韧带当成输卵管的。”我听了以后不语。室友又说,“她不是没把她放在心上,就是没把你放在心上,横竖你小子以后是没好日子过的。”

我和秀子婚后第三年的元旦是在她的办公室里庆祝的。她点了几根蜡烛,和我举杯说:“争取明年就考出去,下个元旦的时候,我们不是在加州过就是在芝加哥过。”她之所以提到芝加哥,是因为她的一个大学同学在芝加哥念书。他叫徐力,一直鼓励我们俩出去。

我在北京念书和工作的时间共有十年。北京给我留下的印象很特别,不安和诱惑连在一起。比如长安街的风景很美,但我却是一个过客,那种雍容之气让我总是充满了敬畏。又比如北京的公园不错,但我的身份尴尬,忙着谋生已经无心欣赏,但仍会对亲戚朋友说,北京最美的地方是某某公园的柳树或某某园林的芦苇。好像我真地习惯了北京,和北京有了默契。北京是一个要么能让男人站起来要么摔下去的地方。摔的人居多,所以当一个人摔倒的时候,人们都因为习以为常,已不在乎听到头骨粉碎的声音。但当一个人侥幸站了起来的时候,他却也听不到应该听到的喝彩。站立本来是一个非常动人诱惑的过程,但到一个男人终于能够站起来的时候,他却会询问自己,以往的坚持究竟值不值得,甚至还会怀疑自己过去的神经是否出了问题,因为很多能在别的城市轻易得到的东西,在北京,人却要多付出十倍百倍的努力。我一直就是那么仰视着陌生的北京,蜷缩在北京,心态一直和它有着无限的距离。我逃离北京的时候是二十八岁,对我来说,站立不站立已全无诱惑了,站着和躺着一样都是空空荡荡。其实,我在把秀子都赔给北京之后,就已经开始知道,自己的人生连空荡二字都算不上,只能用负数概括。

后来,在太原的一家医院里,一个病人听见了我的北京腔后,问我是不是个北京人。

我说:你不是拿我幽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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