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团数量下跌超过7成,20多个国家发出旅游警示,大量航班被取消,暴力示威接连不断……这像是发生在以法治著称的香港的事吗?不像,却是现实。一些乱港分子为了个人私利和私欲,频频与外部势力勾连,在香港内部煽动蛊惑,这些人的丑行玷污了香港这颗“东方明珠”。
今天说一下活跃在乱港舞台中央的小字辈黄之锋。他14岁就开始搞社运,到2014年非法“占中”时,用美国《纽约时报》的话说,“尚未过18岁生日的黄之锋,已经是戏剧化的抗议政治老手”。西方给黄之锋发了很多“世界级”的奖,让他登上《时代》杂志亚洲版封面,名列《财富》杂志“全球五十大杰出领袖”……但他在东南亚却频频碰壁——被马来西亚原机遣返,被泰国拒绝入境,马来西亚方面称他为“不受欢迎的人”。
日前,黄之锋所在选区的选举主任蔡亮最终发出书面通知,裁定他参选提名无效。他批评香港政府收到来自北京压力,对他进行政治筛选和审查,曲解其政治理念,剥夺其参选权利。这话说的太可笑了,根据现行法律,获提名的候选人需符合两项要求,第一是获提名为候选人的资格,第二是获提名候选人需遵从的规定,包括在提名表格中作出一项声明,表明该人会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否则不属有效提名的候选人。且不说一个处于保释期的人没有资格参选,就他种种分裂香港的劣迹想让人相信他的政治理念?宣誓效忠基本法和特区政府是“宪制性要求”,难道要像梁颂恒、游蕙祯那样在就职仪式公然鼓动港独再来反对?还是相信他拿着美帝给的钱会引领香港发展?美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参选人接受外国政府的基金就不能参选议员!他接收了美国的资助,协助外国干预中国内政还妄想参与选举。
无论怎么想都很滑稽,同意他参选就好比让本拉登选总统的话,就不会有911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