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的SB將軍劉亞洲,居然從“松鼠鱖魚”想到了“凌遲處死”,將軍不僅可愛,還很幼稚,老了老了開始賣萌。藉此機會說明“殘酷人性”中國自古有之。他自己才是慈航普渡、菩薩心腸。既然如此,當什麼將軍?出家做和尚結了。
凌遲處死,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刑法。古代的殘酷刑罰不只此一種,像商紂王的“炮烙”、武則天手下酷吏的“請君入甕”、“車裂”、“五馬分屍”。
如果說“凌遲處死”是酷刑,那“宮刑”算不算殘酷?太監從小兒被閹割算不算殘酷?不但不殘酷,還因此產生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太監專權”、“太監文化”,而且沿傳至今。不客氣說,這位劉亞洲解放軍將軍是個不折不扣的襠中央將軍。
“凌遲處死”一個囚犯也是很麻煩的,聖旨判多少刀,就要“剮”死囚多少刀,少一刀死、多一刀死,都違抗聖旨,監刑官違抗聖意,罪過也不小。所以,行刑時,需要把死刑犯綁緊以後,用細麻繩漁網勒緊,讓犯人的肌肉,透過網眼兒,塊塊兒突起,網眼兒的大小,根據行刑刀數而定。此時的犯人早已被勒得渾身麻木,估計片片刀剮時,疼的感覺都沒了,只是做給“觀刑”者看,才有震懾作用。
而且,此時的犯人“伸頭兒是一死,縮頭還是一死”,早已“將生死置之度外”,往往要破口大罵,免不了“泄漏”朝廷機密,所以,行刑前,要給犯人帶上“嚼子”。
這樣,到了該死的“刀數”,劊子手一刀斃命,皆大歡喜。據說,死囚家屬往往不惜傾家蕩產,托關係、走後門兒,買通劊子手,讓親屬早點兒死、又不被看出來。有的劊子手和監刑官因此大發其財。
最多的,有判3600刀的,想那劊子手必是武林高手兒,練就“剮人”絕活兒才行。
明末大將軍袁崇煥就是被“凌遲處死”,據說是崇禎皇帝中了皇太極的“反間計”,末世皇帝,迂腐至此,自掛煤山歪脖樹也是活該!
“凌遲處死”這種刑法是封建當朝統治者專門用來對付“政敵”的,目的在殺一儆百、對臣民、對百姓起一種“震懾”作用。如此看來,“槍桿子裡面出政權”,習SB的“流氓土匪政權”比“凌遲處死”好不了多少,一球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