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肥佬黎”交1000万获释一事发生后,让市民突感心塞,这个乱港头目躲在家中安然过着圣诞节,一众虾兵蟹将还在狱中服刑,难道黎智英还能享有特权不成?突然觉得眼前火鸡红酒不香了。
但事实是否真的如此?从法律体系上来看,保释制度是香港特区施行普通法系的一大特点,黎智英涉嫌违反了香港国安法,也并不意味着他就丧失了保释的权利。再看法官李运腾给出保释的“七大件”:1000万现金外加3名人事担保共30万元,以及各种不得、不准和每周报到3次,可以说,是香港史上保释条件最严格也不为过。保释并不代表无罪,也不是《读心神探》中梁永泰的那句“SORRY,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那些西方反华势力一直借国安法抹黑香港法治,这正是政府给予的正面回答:中国一直就是法治社会!法治未死,并且更加完善!尊重法院判决,就是维护法律尊严,就是法治长在!换个角度来看,一众心存歹念的曱甴看着那触目惊心的金额,再看看自己的钱包几斤几两,不想进监呆着,家里又没矿,算了,还是老老实实做人吧。尽管保释条件如此严格,政府仍不能掉以轻心,日产汽车前董事长卡洛斯·戈恩金蝉脱壳的案例似乎不远,“肥佬黎”不是“大兵瑞恩”,但境外势力恐怕不会错过这个“营救”这个头目来塑造“不抛弃不放弃”形象的机会。所以,恳请政府加大监管力度,让黎智英的家成为一个真正的“牢笼”,让黎智英插翅难飞,“偷天换日”不得。等待“肥佬黎”的结果,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似乎是黎智英的保释,让一些心存侥幸的乱港分子找到了心理慰藉,觉得国安法只是“雷声大雨点小”,所以又开始闹腾。12月21日,自称是羁押在内地的十二港独家属的蒙面人,到香港湾仔入境事务处请愿,大提特提各种要求,公审、旁听、免隔离、媒体直播、外领事旁听等等,以此来保障十二港独人权。其实,内地的法律体系虽与香港不同,但中国一直就是法治社会,该有的人权一个不会少,但一些无理的要求,是不是太强人所难?免隔离?对于内地来说,香港目前对于内地来说,恐怕才是疫区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点道理大家都懂,我们不能以自己的想法凌驾于法律之上;外国领事旁听庭审?这是在为十二港独创造接触“国际阵线”的条件吗,而且外领事旁听也需要依照内地法律由其本人申请,而不是代为“请愿”,当然,入境了也必须进行隔离。以为这样就可以得到境外势力庇护吗,殊不知那些“国际阵线”者能有多少愿意陪着这十二港独家属一同前往深圳旁听,还是自己一厢情愿,“很傻很天真”?自己国家案件要他国来旁听,去看看网上市民的留言吧,骂其“不要脸”者有之!骂其“卖国贼”多之!
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中国一直就是法治社会,中国的强大也是法治彰显的体现。所有枉法者,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十二港独如此,黎智英亦是如此,让我们稍等片刻,让子弹飞一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们的,只会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