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下旬,台商“遠東集團”由於旗下化纖紡織、水泥企業在大陸五省市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被裁定罰款約 4.74 億元人民幣,並收回部分閒置建設用地。 22 日 ,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道:絕不允許支持“台獨”、破壞兩岸關係的人在大陸賺錢,干“吃飯砸鍋”的事。
此事在大陸台商圈子造成重大衝擊,島內政商評論界也議論紛紛。朱鳳蓮女士在 26 日再次對記者說:作為當事方,遠東集團事發後緘默不語,島內某些政客無視上述違法事實,刻意說三道四,難道與你們有什麼關聯?
似乎為了回應國台辦上述說法,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於上月最後一天,投書“聯合報”對事件陳述了自己的立場。新華社等黨媒對徐旭東的投書反應熱烈。新華社發文《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投書媒體:反對“台獨”,支持一中原則和“九二共識”》。“參考消息網”則於 12 月 1 日報道: 據台灣“中央社”台北 11 月 30 日報道,遠東集團遭中國大陸重罰後,董事長徐旭東日前投書媒體指出,盼兩岸關係維持現狀,“一向反對台獨”,並支持“九二共識”;他認為,台灣產業應對大陸市場有合理的認識和判斷,“不該讓意識形態掛帥,凌駕一切”。
大陸各官媒和網絡平台關於徐文的報道,除有個別提及要“聽其言,觀其行”之外,基本上遵循以上基調。反而是島內的部分論者毫不客氣地指出“徐旭東貼了 4 層窗戶紙”,說白了就是“矇事”。
12 月 2 日 “台海觀瀾” 的文章《台灣遠東事件,國台辦沒有捅破窗戶紙,徐旭東貼了 4 層窗戶紙》把徐旭東的 4 層窗戶紙一一揭開。文章指出:
第一層窗戶紙,維持現狀,並且用多數台灣人做後盾;
第二層窗戶紙,反對“台獨”,並表明一向反對,態度比較明確;
第三層窗戶紙,支持九二共識,並言明支持香港會談的九二共識,言下之意是支持原汁原味的九二共識;
第四層窗戶紙,支持一中原則,但是,徐旭東所支持的一中原則,是和美國以及國際社會保持一致的,是國際版的、美國版的一中原則。這個表態,綿里藏針、軟中帶硬。特別需要指出的是,“一中原則”和“一個中國”雖然意涵相近,但卻是不一樣的表述,代表不一樣的態度和認知。徐旭東只提“一中原則”,沒有提“一個中國”。
該文進一步援引“一向立場鮮明、力主統一的新黨的蘇恆和知名學者邱毅”的觀點,直擊徐文的要害。蘇恆認為,徐旭東強調支持多數台灣人維持現狀的意願,但維持現狀就是不統。馬英九執政時所說的“不統、不獨、不武”,只有“不統”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
邱毅認為,觀察徐旭東的全文,他只強調不是“台獨”,卻避談支持統一,這種只反“獨”卻不促統的立場,都算是實質“台獨”的擁抱者。
這樣一來,徐旭東文中所提到的“近幾年來,台灣「逢中必反」的現象,似乎有擴大跡象,也令人憂心。”;批評台灣社會“公投與選舉,占據了政府官員與政治人物絕大部分的注意力,對於台灣經濟政策、未來布局缺乏討論。”;“如今台灣政壇風氣重視選舉,政治人物心中算計的主要是選票,著眼大格局的產業戰略卻不夠用心擘劃;而面對十四億人口的大陸市場機會,又刻意打壓,試問這符合台灣的長遠利益嗎?”這些論述的意義就被大大地淡化了。
對於徐旭東這種“首鼠兩端”的言論,普遍的理解是“遠東集團”在台灣的營收畢竟大於來自大陸的收益,他不可能不顧及島內的輿論與反響。另一方面,由於他所處的行業特性牽涉到許多基礎建設的投資,放棄大陸市場更不是他的選項。在這樣的形勢之下,委屈求存就是唯一出路。令人稍感詫異的是,蘇恆和邱毅看得穿徐旭東那 4 層窗戶紙,“國台辦”難道竟然看不透嗎?那是不可能的。合理的解釋是“遠東集團”事件是一招“殺雞駭猴”,目的是敲打敲打在大陸淘金的台商,所要的效果基本上已經達到,故此點到即止。再者說,台商在中國外貿出口及 GDP 上的貢獻官方心中有數,因此絕對不會對台商趕盡殺絕。因此,郭台銘頭戴“青天白日滿地紅”帽子在台灣島趴趴走,明目張胆地彰顯“一中各表”,國台辦也沒拿他怎麼樣。
以下幾個圖表援引自國內財經報導,細細品味,即可明白個中關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