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中学那会儿, 正是严打一阵紧似一阵的时候. 记得每两个星期, 学校的围墙外面就要重贴一遍宣判的通告. 记忆比较深刻的有两个, 一个是供销科长贪污了三万元人民币, 被判了十年, 另一个是偷了彩电等总价值两千多元的东西, 被判了死刑立即执行. 凡是死刑立即执行, 人的名字上都打了个红叉, 不知道是判官划的, 还是法官画的.
那时候, 对严打还是非常支持的. 为什么呢, 治安实在是太坏. 不要说我一个孩子, 就是大人, 晚上七点后就不敢上街了. 一群年轻人(就是所谓的流氓地痞)在街上乱转, 打架闹事, 上街有找死的意味. 后来严重到三个女高中生, 最大的十八岁, 一人拎把菜刀, 大白天光天化日之下在一个交通繁忙的行人桥上蒙面打劫, 连抢了三四十人, 结果碰上便衣警察, 开了三枪才告一段落.
我那时候呢, 天天被人抢钱. 一天被人堵住要钱三四回的都有. 甚至到了哪天没有被流氓劫住要钱都会奇怪为什么天下太平的地步. 不过呢, 我自己从来不带钱, 唯一一次损失是被十五六个小学生拦住, 在胖揍他们一顿还是放弃口袋里的二两粮票的艰难选择中我痛快地选择了后者.
当时我是班里的学习委员. 班主任为外面的一家出版社拉生意提外快, 要求大家每人交十元钱买复习材料. 虽然号称是自愿性质的, 实际上是半强迫的. 我负责收钱, 班上六十一人, 除了我向来铁公鸡一毛不拔以外, 还有学(考试)遍全市无敌手的女战神没理睬, 总共590大元, 通通装进我的口袋. 比我父母五个月的工资总和还要多. 后来班主任跟出版社分成没谈妥, 这钱一直也没交上去, 安静地躺在我的口袋中长达近三个月. 后来所有人(包括班主任)全忘了这回事情, 我母亲替我把这钱在银行里存了一年多, 直到初中毕业的时候才还给大家. 这些都是后话了.
有人会问了, 那你带那么多钱被人抢了上百次, 居然也没丢? 现在想想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 不过, 要说那时候人实在是淳朴, 就是流氓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