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道德基础应该是正义,那么正义的基础是什么呢?
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凡是人类见到受害的同伦(或者旁生),都会很自
然地生出恻隐同情之心,并且不愿见到同样的事情再度发生在任何人身上,由此而
产生出一种社会公约,来避免相同或者相似的悲剧,这可能是社会正义的人类良知
基础;另外一个是以直报怨的是非观,世间的事情有因有果,善行有善报,恶行付
代价,这可能是社会正义的人类理性基础。
然而社会正义,还常常包含另外一个人类心理基础,即以怨报怨的仇恨意识。这个
基础有时同是非观相混合(比如“正义的子弹”),很难分辨清楚,但这也恰恰是
反对死刑者的立论之处:不要以牙还牙,用仇恨来回报仇恨。一个人被判死刑,从
根本上讲是个人悲剧、社会悲剧和历史悲剧,所以人类正义常常也是悲剧的同义词。
死刑不可避免,但死刑无论何时,都是人间最大不幸的一个悲惨的句号,念及于此,
人的悲悯之心也常常会从心底升起。按照佛教的观点,现世恶业所感召的杀身之报
远远不是结束,那只是开始,是「花报」,而「果报」则在地狱,那才是真正的苦
海无边。
假如同样的巨大不幸发生在我身边,我不知道自己会怎样,因为悲情而生出愤怒?
还是因为悲悯而熄灭仇恨?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会怎样,我只知道自己应该怎
样,如此,而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