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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不见问题多,估计刚开学 忙于打点她的学生,我先披挂上阵抛牙引爆一下。
拧老好像把良知与法制分开来了 (不对请指正)。 一个高度文明和进化的社会,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对于杜绝或减少毒奶粉事件的发生,更是不能少了法制。
让我们把问题简单化和模式化来讨论,先谈良知。假如一个社会文明程度低, 无良知的人较多,为了谋取暴利,制造了很多毒奶粉,而这个社会又无法可循,或法制极不健全, 那大多数毒奶粉就会上市,给公众造成危害。假如在另一个社会中,文明程度很高,无良知的人较少,但不会绝迹,还是有人制造毒奶粉,但量少,自然对社会的危害也较小。这是良知造成的不同。
再来看法制,在第一个社会中,假如法制健全 ,仍有相同的人企图制造毒奶粉 (为了照顾柠檬,其实企图制造的人会减少),在生产过程中,有层层的监督,检测和质量控制,又有政府设立的专门独立严格检测和审批机构,任何有毒的奶粉,甚至质量不合格的奶粉,都会被禁止上市,因此不会造成对其他人的危害 (整体讲,个案不在其内)。如有人仍秘密制造毒奶粉,那只能不通过统一途径销售,其市场则减到最小,甚至基本不存在了,造毒奶粉的人很难某到暴利,制造的动力也就减少了。这就是法制保护了良知。
在有良知而法制又健全的社会中,秘密制造毒奶粉的人也少了很多,大家自然守法,社会更安定和进步。
我相信,对毒奶粉类犯罪的严厉的法律制裁,也会对无良知的潜在犯罪分子有一定的威慑力。与冲动报复杀人犯罪不同,这种有预谋,精心策划的经济犯罪,在法制健全的情况下,人们会权衡利弊,此种犯罪也会相应减少。
此致
暴礼
涯老敬上
西历两千零八年九月一十九日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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