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自己要不为吃喝犯愁,然后内心确实是喜爱孩子,自己又不能生。有的自己能生还要贪更多的孩子,因为确实太喜欢孩子了,这就需要考虑自己的抚养能力。首先是基本的生活支出,其次是孩子今后的发展。
当然了,谈到发展就没有止境了,这都是锦上添花的事情,大多数时候物质生活好了,人的思想未必就更加有智慧,倒是娇惯的孩子没有出息的多。所以,能做多少就做多少,不要为这些物质的财富地位过分操心,孩子今后的物质生活是不是无忧无虑也不是个绝对的标准。总的来讲,我觉得“知艰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品格,这样的层面长大的孩子,生活的视野要开阔很多,生命自然也会丰富许多。
在谈谈中国人的领养观。在我们还不是为自己的生存焦虑的时候,确实有很多的好心人,也是喜爱孩子的人,经常会领养那些因为没有能力抚养而丢弃的孩子,这样的事情是有耳闻。在经历了文革和三年自然灾害之后,家家户户都是一样的一贫如洗,再说户口制度和国家的管制,造成了不能随便领养,必须要考虑很多的将来的因素。长久下来,人们渐渐习惯了这样的思维方式,现在即便有能力领养了,也不见得能购放得开,总有点没有着落的顾前顾后的,自己的将来都没有个定数,怎能为另一个人负责呢?没有保险的感觉。
其实啊,生命并不在我们的控制之中,我们该怎么打算还是怎么打算,但是究竟会怎么成就就不在我们自己了,成事在天。 所以啊,有心去领养的还是尽早去做,这本身就是一份捡来的福分,也是一份责任,只要自己有能力,有思想准备,就勇敢地去做。孩子长大了之后并不在于DNA的肉体,主要是精神的延续,他们就是我们的精神延续,而不是他生身父母的,是我们人生道路上的最可靠的伴侣和鼓励。
但也不能为了虚名强求自己去做,一切外在的标准都是不可靠的,只有你自己内心准备好了没有才是最可靠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