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exwt :回柠檬同学:死刑及其它。 |
| 送交者: alexwt 2010年01月11日16:22:06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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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老夫还没有开始发表自己的观点,怎么柠檬同学就打退堂鼓了? 讨论问题,尤其争辩,还是要靠来回推敲的,而不是循环论证。你说法律的灵魂是正义,正义要靠法律来实施,为了正义,就得有死刑,是典型的来回循环么,因为你来来回回的说法里,没有新的额外的实质。(当然,楼下那位今天的对于UNDO与否的说法,也是循环)。 我们先来说死刑的不能UNDO。你说"活刑"也有不能UNDO的东西,所以死刑之不能UNDO是"可以接受"的;这个说法,可以这么看: 你我的刑法,在活刑上不能UNDO的程度,是完全一样的;但是你加上的一个绝对地完全地不能UNDO的死刑,就有了定性的变化。其不可类比,就好比猜拳喝酒,你现在加上了一杯毒酒的选项。你还愿意玩,而"我"就不愿意了 -- 它们不再是一回事情。 回头再说死刑的正义。你把正义与否挂靠在具体的量刑上,是这里争执的因素之一。这个狠容易反驳,我想你也同意。。。而我昨天问你的关于(死刑是你对于案子觉得有)CLOSURE的说法,你没有回答。 其实,每次想到类似的问题的时候,我常会想,JUSTICE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是目的,还是手段,还是两者兼是。。。再推而广之,我们这个社会,需要JUSTICE,到底根本的原因/目的是什么? 是不是,JUSTICE这个东西,本质上,是为了"保护"没有受到伤害的人(我们自己)的,也就是,是起警示安慰壮胆出气等等等等作用的,而非给受害者"补偿"乃至REVENGE的?。。。比如,我常琢磨,为什么社会不直接补偿被小偷偷走钱的人呢?。。。嘿嘿。。。好象哪个国家的法律都不那么做吧。。。 可不可以说,我们处罚死刑犯,是为了自己心里有个CLOSURE:"CASE CLOSED","一了百了","此恶人已经消失","我们大家安全了","看着他死我们很高兴","我们不再害怕"(从小到大,在正面的书/电影里,所有邪恶东西,不管是人还是妖怪,"好"的结局就是那个东西的消亡) 但是的但是,着样的想法里,主语都是"我"而非直接的受害者;而又是谁,给了我们这么"自私"的权利来剥夺他人的生命来让我们自己FEEL BETTER,相信人心本善的拧檬同学你开导一下"我"? (BTW,杀人就得死的说法,漏洞其实非常多。。。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有太多的事故啊故意啊导致人死亡的案子,以及ABORTION,等等,嘿嘿) 胡乱扯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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