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河:在人屋檐下
俗话说“在人屋檐下,怎敢不低头”;这虽然是句世故的话,且显得有点没骨气,但从现实角度讲,我们应该觉得有几分道理。不过我想是否把这话改称“在人屋檐下,冷静记心头”。
好,言归正传。大家该记得一年多以前,美国新泽西州罗格斯大学新生印度裔的拉维(Dharun Ravi)在学校宿舍悄悄设置网络摄影机,将室友克莱曼提(Tyle Clementi)与同性男友的性行为过程自动拍下,并传到公开网络上,据说至少有六个同学看到。拉维还说将上传这对同性恋性活动的第二辑。然而此后第三天,克莱曼提便在纽约华盛顿大桥跳河自尽身亡。经过一年多法庭调查,陪审团裁决拉维有罪,包括侵犯隐私罪、反同性恋仇恨罪等十五项指控全部成立。这意味着拉维最高将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检察官认为,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偷拍克莱曼提与性伙伴的性活动与他自尽有关,但拉维被控有关十五项罪名成立,他真的被判处十年徒刑。他的罪名中最严重的是基于性倾向的偏见恐吓罪;另外,他因要求同学做出对他有利的证词而触犯了教唆伪证罪。
我想再简述一下偷拍事件的经过。克莱曼提请求室友拉维让出寝室几个钟头,拉维同意,便来到过去一位高中女生的宿舍等待。此时拉维打开这位女生的电脑上网,从他设置网络摄影机(年轻人经常用这种摄像机相互打网络电话)中看到克莱曼提和他的男性伙伴的性行为。我们这里要搞清楚,克莱曼提是知道拉维打显示图像的网络电话的,因此,这里只能说拉维是“偷看”。以后当然是拉维将此段录像传的了公开的网络上。三天后十八岁的克莱曼提自杀。
那位允许拉维使用电脑的女生也受到严厉的法庭判决的惩罚。她进行了五百小时的社会服务。这点让我纳闷,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女生也有罪。让拉维使用自己的电脑不会有罪,那是不是没有及时制止拉维就是罪?五百小时的社会性服务,啧啧,真想不通。当然,这位女生没有受到牢狱之灾。但这个事件对这位年轻姑娘的心理是什么影响?
有消息说,促使克莱曼提自杀的主要原因是失恋。被偷拍的他的男友三十岁,此君在他俩的性活动被公开后就冷淡了克莱曼提。
大家知道,美国法庭判决都是根据陪审团的一致意见。我现在不清楚陪审团里都是些什么人,只是在想,如果不是拉维做此事,而是一位美国白人学生,那么最终判决结果是否也是这样?
我还想到当年洛杉矶四位白人警察殴打超速行车的黑人金(他确实前科累累)的事件。第一次陪审团判决四位白人警察无罪。结果洛杉矶出现黑人暴乱,美国国民警卫队几万人前往镇压,打死了一百多闹事的黑人,抓了更多的人。第二次再次开庭重新审理警察殴打金的事件,这次的陪审团一致认为四名警察有罪。我还想到了前橄榄球明星O.J前妻之死案,那次凶杀中还有位白人青年也被杀。O.J后来被宣判无罪。但此后的民事法庭却宣布O.J有罪,被处以一千多万美元的罚金。
美国司法是非常严谨的,但我们也只能说是相对公正,因为绝对的公正是做不到的。我不想再多说什么。重复开头的话“在人屋檐下,冷静记心头”。我们移民在美国生活不易,如果同乡下民工进城,千万、千万记住如何保护自己,干很多事情前要三思而后行,不要轻易地落入法定犯罪的行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