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arls叔叔:富人的标准 |
| 送交者: Charls叔叔 2012年06月08日14:02:58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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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堂叔 近日有网友谈论关于某些人的高收入问题。我也来凑凑热闹。 前几年有朋友自大陆移民来美,曾得意地夸耀自己在国内时最多同时雇几个佣人。无人不认为他们是富翁。后来我们去他们家,眼见他们自己做家务,烧饭吸地什么的,我们有点惊愕。然而友人自己告诉我们,原来大陆几个佣人的费用也比不上美国雇一个人的费用。于是我们才知道,这是“富而不裕”。 经常有客人或友人会夸耀自己买了百万豪宅开豪车,无非是要你知道人家是富人阶级。 在美国,通常认为拥有自己住房以外尚有100万美金以上可支配财产者,可被视为富人。不过,这个100万的门槛只是50-60年代的标准。而据有关经济数据,从那时以来,物价指数至少成长了7.5倍,也就是说今天拥有750万才能气定神闲地被称为百万富翁。5,6十年以前,去欧洲痛快玩个10多天只要几百元;或者在纽约皇后区的好区买一栋独立屋只要几万元。 而一个对1000名有100万以上可支配资金的美国人的调查显示,有四成人不觉得他们是富人。这些被调查的的人平均年龄56岁,平均可支配财产是350万元。 在美国,靠打工为生的普通中产阶级永远进不了百万行列(大公司高级主管除外)。中小公司的老板终生也难以积累700多万的财富。有几栋房子,开欧洲豪车,挎爱马仕包包,穿名牌西装也不跟700多万画等号。 鄙人来美国20年,大部分时间定居纽约,住豪宅开豪车的熟人见过太多,但还从未见识过家里请几个佣人的富家子,倒是见过不少买了豪宅大屋冬天用不起昂贵暖气费的“富人”,这就像是“买得起劳力士表,买不起表带”。 有地沟油诗为证: 人人都说富人好, 真正富人那里找, 躲在家里炖狗食, 买个大屋充阔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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