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两篇讨论神和信仰的文章( 并不存在“绝对价值体系”-谈神本与人本 作者 欢乐颂, 与欢乐颂商讨(12) 作者 Bunny2),萌发了一些零碎的想法,写在这里。不连贯,但求不乱。
神存在吗?
我到现在还是个无神论者,可时常羡慕那些信神的人。痛苦时心里存有希望,幸福时知道如何感恩。可每每和信徒谈起信仰来,总是卡在第一个问题上:神存在吗。就像欢乐颂的一位读者说的:“教徒与非教徒之间的此类交流可能会有困难”,其实不是可能,而是确实有很大的困难,最关键的就是神是否存在这个问题。
有神论者说:这个问题不用想,神就在那,从来、永远、而且无处不在。无神论者说:那你证明给我看看,时间、位置、形态。这个情形就好像做平面几何题的时候,突然有人问道:三角形内角和是等于180°吗,结果对话往往到此结束,因为大家不是在一个公理系统里讨论问题。无神论者于是就会说:要是证明不了神的存在,我就不能相信。有神论者于是就会说:你证明不了神的不存在,为什么不信呢?
Bunny2 在他的文章中说:“信仰的定义就是 taken,拿过来当真,不再怀疑,不提问题。信仰神,不一定是信仰宗教。因为科学家,哲学家的神,是自然万物,是宇宙,是非人格化的。如斯宾诺沙,爱因思坦的信仰。而宗教的神,是人格化的。…… 所以如果你是理性信仰者,你必定终究走到神的怀抱,毫无疑问 - 尽管你不一定非要走到人格化的神,既宗教。” Bunny2 在这用得应该是“如果证明不了不存在,那就一定存在”的逻辑。还是不能彻底说服我。联想到法律上有两种推定原则,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还是让人纠结。
谈不清楚,那就先放下,说点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