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山兰:网上对朱令案的各种怪现象 |
| 送交者: 深山兰 2013年05月12日08:13:12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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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对朱令案的各种怪现象
网上对朱令案再次掀起波澜。各种各样的人发表各种各样的论调。许多论调是很有趣的。
一种强调什么“无罪推定”的原则。他们认为,一个人没有被司法部门定罪,那么他/她就是没做被怀疑的犯罪事实。其他人连对此思考一下都不行!这是那门子的理论啊! 如果你稍微注意一下,就是把“无罪推定”原则应用得比较严格的国家中,同样是刑事犯罪嫌疑人,在被警方逮捕后而没有被定罪前,有的可以被保释而回家;有的却绝对不行!二者之间为什么有这样巨大的差异?如果你对此没有明白,那么,你就完全没有理解“无罪推定”的定义及应用范围!
对于此点,网友“海天之间”的一篇文章把此点论述的非常清楚了(另外,网友“山眼”的《直接证据、疑罪从无、以及言论自由》一文中也把这个问题论述的很清楚。他在文后转载了国内的一篇文章,把此类问题论述的更具体)。我本想转载他/她的文章,但人家要求被允许后,方可转载,我没有时间去罗嗦这类事,只好放弃转载的打算。各位可以到他们的博客中阅读。在我外行看来,他/她的论述有几分论文用语的味道,他/她又没有去做通俗的解释。在网上,你就是做了通俗解释后,理解不了的人还是大有人在的。
在网上,抓不住别人的“points”的人太多了。如何读一篇文章,理解文章中的points,这是一个受过基本教育的人的基本功啊!一个人怀疑某人干了什么,和司法机关宣布某人犯了什么罪,这是一个概念吗?这样简单的概念都分辨不清?如何读懂一篇论文,如何评价一份报告(更别提如何写了),这是显示一个人的基本素质啊!为何如此多的人不具有这样基本的素质?
这其中的原因,除了中国传统的基本概念糊涂外,再加上低劣的教育和训练而导致的(在我极端看来,现在的中国大地上,根本不存在一所文明社会意义上真正的大学!)。他们在一篇报告中找一个或几个也许是错的、次要的东西,弃其中的关键东西而不顾,进而否定整个报告的价值。说这样的人受过教育,谁相信呢?
一个人想去推断案子的来龙去脉,连基本事实都忽略,那是什么思维?为什么朱令的宿舍在警方要调查之前被盗,而失窃的物品只是朱令一人用过的几件特定的、没有价值的物品?这说明了什么?这个盗窃的人和投毒的人有什么关联的地方?连对这样极端重要的证据都无法作出符合人类正常思维的解释,其他的推论还需要看吗?
对于屡屡无法准确把握别人points的人,在我看来,所有的大学和研究机构应当是一个都不要!如果他们竟然要了,只说明那些招聘的人眼瞎啦!或者他们是同类!
网上真是个古怪的地方,古怪的东西总还是要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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