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以暴制暴? 要具体分析。印度的做法在那个特定条件下是对的, 因为当时的穆斯林形成了可以为所欲为而不受惩罚的习惯, 每一次恐怖袭击虽然惩罚了凶手, 但是给民族带来了更多的优惠政策, 这就是割肉喂狼。 这种习惯不改则永无宁日, 所以这是以暴易暴的第一个条件, 也就是让人忍无可忍了。
第二个条件是人口绝对优势, 这种以暴制暴不能由政府出面, 只能是放任民间自卫。 因对的那个州具备这个条件, 因为穆斯林人口比较少。 以暴制暴的结果只能给穆斯林招致更大的毁灭, 因为前边穆斯林的挑衅导致印度教忍无可忍,所以报复由道德上的正义性, 而穆斯林如果暴力回应, 则等搭他们的必然是民族灭亡。
回到中国的问题, 中国的恐怖袭击是外来输入型的,是大国斗争的产物, 王震的那个年代是苏联支持, 现在是美国支持, 这种条件下软弱退缩不可能满足恐怖分子的需求, 因为外来输入的恐怖袭击所追求的也不是物质上的优惠政策, 比如这次新疆恐怖袭击用越野车投炸弹, 谁会相信他们是因为生活待遇不高才走上恐怖之路? 国家核心利益如果不拿出来交换,那么恐怖袭击也不可能因为几项优惠政策的改变而消失, 相反, 镇压恐怖分子一个人而换来民族的优惠政策本身就把恐怖袭击的罪恶活动变成神圣的活动了, 这种恐怖袭击伴随优惠的管理方式不但不能减少国外输入型恐怖袭击, 有可能带动内部恐怖分子投身效仿。 所以, 我部分同意博主的观点, 割肉喂狼的行为是危险的。
绝对优势的条件是王震留下的兵团, 所以,中国具备了以暴制暴的道德依据和以暴制暴的社会物质基础。 要不要全面以暴制暴? 我觉得没有必要, 因为新疆维吾尔族普通百姓确实很善良友好的。
但是,赏罚不明是去乱之道, 把现有对新疆的援助集中到表现好的地区, 而不是向恐怖分子猖獗的地方撒钱, 这就是奖赏, 并且奖赏的力度要大, 而那些恐怖猖獗的地方, 国家不但不要去发展什么经济, 而是要对其进行封锁, 就让他民不聊生, 那个村出了恐怖分子, 那么, 这个村的所有援助项目都停止, 因为害怕恐怖活动吗,珍惜声明, 美国佬也不能说不对。 这样就能形成一种文化, 让恐怖分子在自己的家乡成为过街老鼠。
另外, 局部以暴制暴也许可以尝试, 也就是公布恐怖分子的家庭社会关系,比如主要家庭成员,亲属,恐怖分子所在的清真寺等。 政府可以做的事情包括:以包庇罪把主要亲属投入监狱, 以民事赔偿让恐怖分子家庭倾家荡产, 以包庇和组织恐怖活动杀掉恐怖分子所在清真寺的头目。 最后一点特别重要, 哪怕是冤枉了几个也必须撕掉宗教作为防弹衣的功能。 在这三项以暴制暴行动中, 以镇压一批可疑的神职人员最为必要。 初期镇压必然造成反抗, 国家必须挺过这个艰难期。 具体做法可能是找一个有名望又有一定证据证明支持恐怖活动, 比如说出过两个恐怖分子的清真寺老大, 高调审判然后果断枪毙。 然后, 把跳出来反抗的神棍一个一个杀掉, 其中包括被退出来的炮灰, 甚至德高望重但是被利用的人, 反正出现一个杀一个, 并且每一个都高调审判, 证据确凿。 至于怎么证据确凿, 土共有的是办法, 比如酱油壶什么的, 都可疑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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