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4年12月19日中英达成协议到1997年7月1日中英交割的十三年时间里,英国人就如同他们在离开其它英属殖民地前都埋下了许多地雷,比如英国离开印度之前,把印度分成印度和巴基斯坦,故意不明确克什米尔地区归属。根据解密文件显示,彭定康在离开香港前,草拟了一份5万人的”白名单“,名单上全是忠于英国的香港社会精英,这些精英每个人都收到了一个密码,只要有了这个密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的英国使领馆,他们都能凭密码带着全家人入英国国籍。这5万人里,有不少是高官富商,他们中不少人已经移民去了英国,但相当多人还是留在了香港,他们中有2100人的名字、身份,时至今日还严格保密。这样的雷,英国埋了很多,回归前的香港警队中,有一个叫”政治部“的单位,简称SB,专门负责特务活动,直接隶属于英国情报机构军情五处,到1995年政治部解散时,香港政府里的大部分官员,都已经在政治部工作过了。整个香港公务员队伍有18万人,你无法弄清楚究竟谁是忠于英国政府的。英国人还在临走前,特意改了一些香港法律,1967年,港英政府制定了一个《香港公关秩序条例》,凡是想游行示威,都得香港警察批准才行。在香港回归之前,港英政府用这条法律”合法地“镇压了无数次工人罢工。结果,在1996年底,距离回归只剩下7个月了,港英政府却突然改了这条法规,以后谁要想暴动示威,再也不用向警察申请了,而且想在哪搞,就在哪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