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雜誌日前批評美國根本不依據國際法行事,美國至今未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卻要求中國大陸遵守海洋法規定。美軍以海洋警察之姿、維護自由航行權為名,持
續出沒各處海洋,但若論海洋法治,沒有加入海洋法公約的美國根本是偽善,而且
看來這種情況還會繼續下去。
這篇專論由時代雜誌駐上海記者漢娜•畢許(Hannah Beech)撰寫,上周發表在該
雜誌網站。該文一開頭就說,有某個強權國家拒絕依照國際法行事,不肯批准超過
160個國家加入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多年來不斷要求修改該公約,即使最後依照其
意修改了,這個國家的國會還是受到偏激的保護主義情緒影響,拒絕遵守國際法治
批准該公約。
這個唱反調的國家不是中國,而是美國。而當中國表明拒絕承認南海仲裁結果時,
美國還大聲要求中國遵守國際法。
1982年,聯合國經過10年折衝終於敲定海洋法公約基本架構,確保海洋自由航行權、
專屬經濟區畫分等所有有關國際海洋事務的基本規定。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才能根據
這些規定做裁決。不過,當時的美國總統雷根以這項公約侵犯美國主權為由,拒絕
簽署。聯合國只好考量美國擔心的喪失海底油氣田蘊藏等問題,修訂這項公約,1994年
美國總統柯林頓終於簽署,但公約送往美國參議院後,以共和黨議員為主的陣營不
斷杯葛,此案因此在參院擱置至今。
大陸已在1996年加入海洋法公約,美國身為局外人卻要求大陸遵守海洋規範,不免
有些心虛。儘管美國海軍基本上遵守海洋法公約基本原則,但太平洋美軍司令哈里
斯坦承,美國沒有完成加入海洋法公約程序,「影響我們的道德立場」。美國總統
歐巴馬上月也呼籲參院趕緊批准該公約強化美國的立場,「如果我們真的擔心中國
在南海的行為」。
不過,由於今年是政治對立氣氛濃厚的大選年,這項公約很難在參院獲得三分之二
議員支持,勢必繼續擱置下去。時代雜誌說,美國海軍將持續出入各大洋,以維護
自由航行為名扮演海洋警察角色,而美國對於海洋法治的偽善態度也將持續下去。
美國史丹尼斯號(左)和雷根號(右)航空母艦戰鬥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