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航空工業於發布名為[多型飛機求職簡歷曝光]的博文,暗示殲-31“鶻鷹”將成為中國下一代航母艦載機,引發了廣大網友激烈爭議。而爭論的焦點與往常一樣,亦是關於以殲31的性能,“鶻鷹”是否適合作為航母艦載機,以及為什麼不是殲-20登上航母。那麼,綜合考量兩款戰機的性能潛力,沈飛殲-31和成飛殲-20究竟誰更適合上航母呢?
說到航母艦載機之爭,F-14“雄貓”退位和F-18“大黃蜂”對美國航母甲板的統治無疑是最好的參考案例。F-14和F-18作為兩款十分經典的艦載戰鬥機,前者屬於重型可變後掠翼戰鬥機,擁有優異的遠程對空能力和各飛行區域間的整體機動能力,同時在滯空指標以及高速攔截性能,F-14明顯要更勝一籌。而後者作為中型戰鬥機在屬性上則更加均衡,集成的現代化座艙能承擔多種任務,重量輕且相對小巧的機體,使該機有着突出的近距離低速空戰能力強和高AOA迎角機動性。
綜上不能看出,F-14是標準的制空戰鬥機,高空高速高機動性一應俱全,F-18則與早期的螺旋槳攻擊機相似,在具備強大攻擊能力的同時,擁有一定的低空低速的近距離格鬥能力。而出於艦載戰鬥機和航母的搭配核心是為了奪取海上制空權進而奪取制海權考慮,F-14顯然是個更好的選擇。但是,隨着航母應用理論進入21世紀,尤其是信息化思想的介入,可維護性強、升級潛力巨大、可靠性高並更現代的F-18明顯更能適應新時代的美國航母甲板和航母作戰需求,因此,不合時宜的F-14“雄貓”才遺憾的退出歷史舞台。
註:殲20隻能算是“半信息化”戰機,擁有態勢感知能力,但不具備F35的自動化分析共享能力
由此例對比殲-20和殲-31,相比殲-31,殲-20隱身戰機憑藉着優異的氣動布局和體型優勢,其高空高速性能、超音速巡航能力等指標可以說遠超過殲-31。但是,假設殲-31在最終推出時,其整體性能和信息化水平等指標可以與F-35處於同一等級,那麼殲-20絕大多數紙面數據上性能其實都會被一定程度抵消。為什麼?因為無論是未來的天空還是未來的航母甲板,對戰機的要求都不僅僅是三代機四代機時代都在追求的機動性能以及F-22著名的4S標準,高信息化、可維護性、成本、可靠性等指標亦非常關鍵,而這些軟指標想要在隱身戰機上實現,往往需要建立在兩個前提條件上,一個是設計初衷,另一個是技術環境。
以上聽上去可能有些複雜,簡單來說,就是要在選擇艦載機時,我們優先選擇設計之初就考慮航母起降的機型,例如法國陣風。即使選擇其他機型改進,也應該選擇結構更簡單,可維護性更高的成熟機型進行改進,就像F-18“蟲族”。同時,在技術上,鑑於時代變化之迅速,擁有更長打磨時間和潛力的機型也要優先選擇,比如F-35系列。因此,設計之處就瞄準航母甲板尚在打磨殲-31顯然比對標F-22已經結構技術基本成熟的空優戰機殲-20更適合登上甲板,也更適合與美國的信息化五代艦載機F-35C在公海上角力。不過,殲-31作為一款技術還不成熟的戰機,沈飛想要證明,註定是任重而道遠的。